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结果公告

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8-04 至 2023-08-07
撰写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乔晓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

中标(成交)金额: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

工程类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B********房屋修缮)

施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咨询、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安保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50 天 内完成,合同 签订之日起 生效

项目经理:刘庆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 辽 121*****0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英、张小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 林琳 李悦诗 丁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_JH23-******-*****_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发布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细河街办公区老食堂改造为办公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222*****222222*****2222222.jp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食堂改造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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