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芦花镇谷汝村文旅融合提升及文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芦花镇谷汝村文旅融合提升及文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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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熙和春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落388号3楼386号 | 15,43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熙和春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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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艺术服务 | 芦花镇谷汝村文旅融合提升及文化服务项目 | 芦花镇谷汝村文旅融合提升及文化服务项目 (1)入村处桥梁及门头设计实施部分 (2)格萨尔王雕塑设计实施部分 (3)水景观及周边美化设计实施部分 (4)广场改造设计实施部分 (5)入户桥梁美化设计实施部分 (6)12户门头及村寨围墙(包含其余村民围墙美化)设计实施部分 (7)泄洪出口右侧景观设计实施部分 (8)沿途节点景观设计实施部分 (9)其他公共设施设计实施部分 (10)村落灯光氛围设计实施部分 | 完全满足并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3. 2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 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标准。 (1)本次活动验收采用“现场验收+结案报告”相结合的形式。 (2)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15,430,000.00 |
杨晓梅、朱永松、杨俊华、张静、王洪、杨智(采购人代表)、罗贵忠(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文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513*****210*********[2023]*****] ;监督投诉单位:黑水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7-*******;二、信用融资:1、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2、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成财采[2019]17号”)。三、采购总预算:1563万元。
名称: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190号
联系方式:180*****222
名称:四川平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295号东能财富广场1号楼13层10号
联系方式:136*****431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6*****431
四川平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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