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脑血管病研究所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锦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脑血管病研究所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稿时间 :2023-08-04 阅读次数:】
盘锦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脑血管病研究所)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盘锦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脑血管病研究所)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盘锦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脑血管病研究所)监理 | |||||||||||||||||
建设单位 | 盘锦市中心医院 | 填报单位 |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 | 建设地点 | 东跃街北、油海路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满智慧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 ******.******元 | 426 | 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84.1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满智慧 | 蒙文博 | 周绪明 | |||||||||||||||||
注册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426 | 426 | 426 | |||||||||||||||||
质量要求 | 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 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 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 |||||||||||||||||
企业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评审得分 | 84.14 | 81.66 | 80.7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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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监理大纲个别章节(合同管理)存在页码,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沈阳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授权委托人合同不满一年 |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22.其他;暗标中个别章节存在页码,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低于合理最低价(警戒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 |||||||||||||||||||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授权委托人合同不满一年 | |||||||||||||||||||
盘锦辽河油田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不满一年 | |||||||||||||||||||
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1.投标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项其他说明的相关规定(款项用途不明);2.保函无有效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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