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芯屏新材料产业园原睿基公司厂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芯屏新材料产业园原睿基公司厂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芯屏新材料产业园(原睿基公司)厂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HJXGC2023G04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黄山永宁营造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地址 | 休宁县海阳镇横江路口 1-5 号(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仙人洞北路 18 号 4 幢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 / | ||||||||
资料公示 | 黄山永宁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
投标报价 | / | ||||||||||
工期 | 40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40 日历天;工程施工天数为 360 日历天) | 40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40 日历天;工程施工天数为 360 日历天) | / | ||||||||
质量标准 |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投标人荣誉: 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第三期工程、泸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2022 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负责人荣誉: 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第三期工程、泸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2022 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 投标人荣誉: 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2020 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 (EPC) 二等奖。 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EPC 项目 BIM 技术应用--天津市建设系统优秀项目管理-BIM 专项成果一等奖。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琥珀商业广场 1#、12#楼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施工负责人:武如意 | 施工负责人:余美琴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证书编号: | 施工负责人:皖134*****022***** | 施工负责人:皖 134*****021*****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胡国民 | 徐永平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休宁县齐云宜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休宁县福寺路6号芯屏新材料产业园/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汪先生 /程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休宁县新安路12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吴工0559-*******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2023年08月07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0559-*******联系人:吴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9-*******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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