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工程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工程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CHDTDZ118/17-SG-102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9.******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荣,二级建造师,鄂242*****7083; 中标候选人(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宏亮,一级建造师,浙133*****02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浦口区星火路8号 联 系 人:董有华 电 话:0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石鸥 电 话:010-******** 电子邮件:shiou@chd.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CHDTDZ118/17-SG-102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9.******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荣,二级建造师,鄂242*****7083;
中标候选人(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宏亮,一级建造师,浙133*****02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和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陈志超 | 025-********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华维燕 | 025-********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张敏 | 025-******** |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华维燕 | 025-********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浦口区星火路8号
联 系 人:董有华
电 话:0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石鸥
电 话:010-********
电子邮件:shiou@chd.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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