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项目结果公告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S-C-F-******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A座206号(德胜园区) 1,9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

服务类(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 包括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和运行推广两个部分 其中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包括信用承诺管理系统、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信用监管应用系统、信用中国(鄂尔多斯)门户网站升级、信用鄂尔多斯移动端应用系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升级、信用服务插件系统以及合同信用管理系统等9个子系统,建设周期为6个月;运行推广包括平台推广、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推广、信用综合以及专职驻场(2人1年)等5个服务类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使用,运行推广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供应商在提请项目验收前,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市大数据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进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取得测评合格报告,测评费用无需供应商承担。针对测评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必须在30天内进行整改,若未按期整改到位,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平台进行安装调试后提请项目验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验收,并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整改清单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视整改情况出具最终验收报告。2、运行推广服务:一年服务期满后,按合同组织验收。 (信用平台升级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服务到期之前进行不定时抽查,验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1,93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卓轩(采购人代表)、王晓燕、赵永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 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186*****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13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伟

电话:132*****997

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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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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