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告

开江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告

委托拍卖合同
编号:川润拍委字第********
委托人:开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拍卖人:四川润虹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依据“达州市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项目受理编号:达市中介超市(随)[2023]437号)”的《中选通知书》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开江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涉及开江县全域范围288个点位,其中淙城街道点位72个、镇街点位216个),标的详情见附件:估值报告(川诺力达咨字[2023]第069号)和《拍卖标的点位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委托拍卖时间自本合同签署日期至 2023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标的资料
1、委托人须向拍卖人提供标的估值报告(川诺力达咨字[2023]第069号)、《拍卖标的点位清单》、国有资产处置批文等相关文件。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拍卖人必须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交的资料,不得用于拍卖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三条 标的公告及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公告》由拍卖人拟定,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发布于达州市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拍卖标的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拍卖时间及地点以《拍卖公告》为准。
第四条 标的保留价与拍卖方式
1、标的保留价为: *****万元 。
2、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增价式拍卖。
3、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成交,若因市场、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保留价作出调整。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2、结算方式:
①服务费用由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收到拍卖人开具的发票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 名:四川润虹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 号: 100*****007*****
第六条 竞买保证金的收退
委托人、拍卖人双方约定:竞买保证金由委托人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办理完标的移交手续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按原账户无息退还。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拍卖会结束后,由委托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对标的负有瑕疵披露与如实告知义务。若委托人未履行此项义务给拍卖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应负责任。
2、标的在拍卖成交日前若存在欠缴税、费、滞纳金等,均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拍卖人应严格按照《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对标的公开拍卖。
4、拍卖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标的委托其他人拍卖。
第八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若撤回标的,应于拍卖会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拍卖人。委托人撤回标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委托期间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和标的公告费 。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标的拍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
第九条 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标的未售出的,委托人委托拍卖人继续拍卖。委托人只需将调整后的标的起拍价书面通知拍卖人,双方不需重新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其委托拍卖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保密约定
1、与标的有关的所有拍卖文件是核心商业机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用于除行政审批、备案、诉讼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2、拍卖人应当对委托标的保留价保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参与拍卖标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拍卖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企业或机构进行处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人对委托人的拍卖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进行拍卖。
5、拍卖人接受委托后,依法办理竞买手续和组织召开拍卖会。
6、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移交手续。
7.合同双方以文件送达地址为准,收、发文件,邮寄该地址可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第十三条
1、本合同于2023年 月 日签订于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人与拍卖人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标的拍卖成交,委托人与拍卖人的责任与义务各自履行完毕且无争议,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可依照《中国拍卖行业拍卖通则》的规定执行。若该通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附件:1、估值报告(川诺力达咨字[2023]第069号)复印件
2、《拍卖标的点位清单》原件
3、关于开江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的请示复印件
4、关于同意对开江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的批复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开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拍卖人(盖章):四川润虹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

拍卖机构(国资)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户外广告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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