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4批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4批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王灿河等15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王灿河,男,鹤庆凌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6日10:35,王灿河在公司料场上班时被装载机撞伤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寸荣军,男,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29日08:30,寸荣军在镀膜车间上班更换机器皮带时左手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手第3指皮肤裂伤;(2)左手第4、5指皮肤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李荣安,男,山西隧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7日16:00,李荣安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隧道作业时被落石砸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L1椎体压缩性骨折;(2)右侧肩胛骨多发骨折;(3)右侧第7-11肋骨裂纹骨折;(4)鼻梁挫伤;(5)右肩背部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露,男,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5日12:00,李露在电解生产一工区作业时从高处跌落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损伤;(2)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并肺挫伤;(3)头皮裂伤;(4)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肩胛骨喙突裂纹骨折;(5)右肘部软组织损伤;(6)背部软组织损伤;(7)右髂部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张正平,男,山西隧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5月23日1:00,张正平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上班时下混凝土罐车时摔倒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第5跖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何安银,男,鹤庆县小红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4日14:30,何安银被公司派往金墩乡下武小学清洗食堂油烟机时滑倒烫伤双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踝部烫伤(约3%);(2)左踝部烫伤(约1.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王剑媛,女,鹤庆县人民医院编外职工。2023年6月25日16:20,王剑媛被派往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公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4、5、6肋骨骨折;(2)?左胸部软组织挫伤;(3)左肘部软组织挫伤;(4)腰北部软组织挫伤;?(5)左髂部软组织损伤;(6)左踝关节软组织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赵美志,男,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6月15日12:44,赵美志在包装车间上班时突发疾病送往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5:11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9、和小茜,女,鹤庆县自然资源局职工。2023年7月7日10:30,和小茜在县规划展示馆检修设备时跌落受伤。经玉龙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脑震荡;(2)枕部头皮裂伤;(3)左侧第6、8肋骨骨折;(4)左侧胸壁挫伤;(5)左膝部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谢金泽,男,鹤庆县一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称,2022年12月11日04:00,鹤庆县一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谢金泽在公司厕所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06:06时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猝死(心脑血管意外)。经调查核实,谢金泽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发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不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11、李铮铮,女,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鹤庆供电局职工。2023年7月20日20:30,李铮铮在鹤庆县全民健身中心参加单位组织的气排球训练时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左足跟肌腱断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王贵荣,男,云南省鹤庆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7月19日14:10,王贵荣在小天井分矿切割围栏时砸伤左脚。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足第3趾远节开放性骨折;(2)左足第2趾远节撕脱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韩贤康,男,四川锐固鼎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31日09:00,韩贤康在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指挥卸货时被砸伤腰部。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术后,不完全性截瘫,腰椎多发横突骨折;(2)骨盆多发骨折;(3)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退行性改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王建全,男,云南果果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7月18日16:08,王建全在宾鹤高速公路4工区上班时从平板车摔落受伤。经宾川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肋骨多发骨折(右侧第1-9肋);(2)右侧创伤性血气胸;(3)右侧肩胛骨多发性骨折;(4)右肺挫伤;(5)胸骨柄骨折;(6)前胸壁创伤性皮下气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师红丽,女,云南果果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7月7日14:10,师红丽在宾鹤高速公路4工区上班时被操作平台压伤。经宾川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第1肋骨骨折;(2)左侧第2、3、4、7肋骨骨折;(3)第6、7颈椎左侧横突骨折;(4)肺挫伤;(5)创伤性胸腔积液;(6)多处挫伤(颈部、胸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反映。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鹤庆县人社局。

联系人:张锦标?联系电话:0872-*******?

监督电话:0872-*******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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