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邵阳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邵阳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邵阳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美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

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东至八一路,南至爱莲池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新华南路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绿化养护总面积共******卫生保洁总面积共******.01㎡;安全保卫服务范围426亩

(4)项目负责人:李江宁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人民币大写:陆佰零贰万零叁佰柒拾叁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38 1日,完成日期:202473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地点合同约定范围

方式:亲自履行

4.付款:

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伍仟零玖拾叁元贰角伍分(¥*******.25元);甲方在下季度第一个月末的15日前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84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备案: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HNSZZFCG-2023-0417

甲方: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满元

联系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市行政中心行政主楼

联系电话:0739-*******

乙方: 邵阳美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红卫

联系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与龙山路交汇处东南广夏名都4#商业楼

联系电话:0739-*******

为做好邵阳市行政中心的物业综合服务工作,现将邵阳市行政中心项目区域内物业综合服务委托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服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服务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综合服务项目名称为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如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服务地点、增加服务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项目服务范围

项目坐落位置: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爱莲广场

服务范围:东至八一路,南至爱莲池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新华南路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绿化养护总面积共******.11㎡;卫生保洁总面积共******.22㎡;安全保卫服务范围426.76亩(******.92㎡)。

三、服务内容

绿化养护

1、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中耕松土、浇灌、施肥、修剪剥芽、叶面除尘,精品苗木保护工作。

2、杂草清除,补栽补种(不包括大型的提质改造),树木扶正。

3、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及重大突发病虫害)和监测。

4、夏季浇水抗旱,冬季刷白防寒防冻、打雪堆雪,雨季防涝、雨水增排。

5、绿地垃圾清扫清运,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及硬质铺砖的维护。

6、城市管理考核,文明城市建设,蓝天保卫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植被损毁修复,重大活动迎检等其他工作。

7、园区内的绿雕养护工作。

(二)卫生保洁

室外保洁:

1、行车道、人行道、停车位、过道、阶梯、广场、办公楼四周铺砖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

2、垃圾清扫清运及设施保养保洁。

3、除尘降尘,路面冲洗。

4、雨雪冰冻天气的除雪除冰。

5、城市管理考核,文明城市建设,蓝天保卫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作业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损毁修复,重大活动迎检等工作。

室内保洁:

行政主楼、信访楼、物管楼、一食堂、地下车库、各功能机房室内卫生清扫保洁,包含地面、墙面、电梯、楼道、玻璃、设备设施等日常保洁工作。

室内卫生间、洗手间清洁保洁,设备设施维护,下水道通畅。

(三)安全保卫

1、负责除档案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访楼四楼、市行政审批局四栋单体建筑外所有区域的设施设备、物品财产安全。

2、市行政中心行政主楼、信访楼、物管楼、一食堂、地下车库、各功能机房的来访登记和安全巡查。

3、市行政中心区域内的车辆安全行驶及停放管理,秩序维稳、安全巡查。

4、市行政中心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应急处置。

四、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有管理类大专以上文凭,且有物业相关管理经验。

2、绿化养护人员。男性年龄需在18岁至55岁,女性年龄需在18岁至50岁之间,无传染病及其他器质性疾病。管理人员及各类养护技术工种人员配备比例合理,其中取得绿化养护类技师资格证人员不少于3人。

3、安全保卫人员。年龄在18岁至50岁之间,男性身高需168cm以上,女性身高需155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且女性配备比例不得高于10%,无传染病及其他器质性疾病。安全保卫人员上岗需持有《保安员证》,熟知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以及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掌握一定的防卫技能。保安队长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复退军人。监控岗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地操作电脑,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保洁服务人员。男性年龄需在18岁至55岁,女性年龄需在18岁至50岁之间,无传染病及其他器质性疾病。

5.水电空调维修人员。须取得相关行业操作证书,以及与岗位职责相应的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6、其他要求。所有服务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行为规范,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本职操作技能。

五、岗位要求

绿化、保洁、安全保卫总人数不得少于114人

1、办公主楼: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2个岗位,工作时间为24小时。保洁人员不低于5个岗位(其中一楼3个岗位,2—20楼2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信访楼: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为24小时。保洁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3、会议中心区域: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包括一食堂晚上安全管理),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一食堂保洁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4、室外交通:安全秩序人员不低于7个岗位(主楼东西广场2个岗位;市府东路档案馆及交易中心区域1个岗位;爱莲南广场区域巡查、秩序管理不少于2个岗位;人大政协预留区域巡查、秩序管理不少于2个岗位),工作时间为16小时。园区道路和园区垃圾收集清运保洁人员不少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5、行政主楼地下车库、大宗设备机房: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为24小时,同时负责地下库及大宗设备机房巡查;保洁人员不低于1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6、流动巡逻人员: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2个岗位(安保队长带1名流动巡逻人员),工作时间为24小时;

7、监控室:安全保卫人员不低于2个岗位,工作时间为24小时。

8、综合日常水电工维护岗位不得低于2个岗位。

9、室外保洁不低于16个岗位,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10、保安主管、替休8人,保洁主管及替休3人。

10、绿化养护人数不低于35人(取得绿化养护类技师资格证人员不少于3人)。

11、项目经理1人。

六、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

(一)绿化养护

1、绿地整理

(1)绿地内地形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

(2)绿地整洁、无裸露黄土,干净,无枯枝落叶和垃圾。

2、树木

(1)树木群落结构合理,生长旺盛,树冠整齐,主侧枝分枝数量适宜,无萌芽条,内膛通风透光,新栽树木成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98%以上。

(2)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无虫害。

(3)枝干健壮,无枯、死枝,无野生植物攀绕。

(4)缺株在2%以内,不得有连续2棵缺株,补植树木与原树木径级不超过10%。

(5)精品苗木建档齐全,保护养护设施基本完好,宣传到位,养护较好,存活率100%。

(6)树穴内施肥管道无垃圾杂草、土壤松疏。

3、草坪

(1)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覆盖率达95%以上。

(2)生长季节不枯黄,杂草率15%,草高不超过6cm。

(3)修剪及时,修剪高度符合要求,无垃圾及堆料堆物。

(4)草坪空秃面积不超过0.5平方。

4、花卉

(1)花卉生长正常,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0%,无缺株、倒伏)。

(2)花坛图案清晰,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覆盖面积85%以上。

(3)花径花卉层次分明,高矮有序。

(4)生长茂盛,枝条茂密。

5、绿篱及地被

(1)修剪及时,次数不低于3次,修剪成形,完整无缺。

(2)表面及丛中卫生,无垃圾杂物。

(3)养护及时,生长茂盛,生长季节不枯萎。

6、病虫害防治

(1)喷洒要及时准确,操作规范。

(2)病虫害防治措施到位,枝叶无病虫害发生,虫害危害率控制在:食叶性害虫〈5%、刺吸性虫害〈10%、蛀干害虫〈3%。

7、浇水

根据季节情况科学进行浇水,确保树木存活率,质量达标。

8、施肥

一年不少于2次施肥,具体根据植被生长态势进行补施肥。

9、应急防治

防旱、防风、防滂、防雪措施有效,清理及时,对损亡树木及时抢救补植。

10、绿雕养护按相关标准执行。

(二)卫生保洁

1、室外保洁

(1)清扫保洁做到路面、路牙、便道及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路面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

(2)清扫保洁的垃圾随扫随清,不往下水井中扫垃圾,不往绿地倒垃圾,保持地面整洁无污物。

(3)落叶季节清扫落叶要装袋,码放路边及时清运。

(4)每日早7:00至21:00巡回清掏果皮箱,做到不满不冒。垃圾箱表面要保持整洁做到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恶臭、无蚊蝇,做到随脏随擦。

(5)遇降雪天,行车道道路积雪应立即清理,并在行车遗两侧的人行道清除出至少120公分宽的人行道路,清除的冰雪要整齐地堆放在向阳处。白天降雪、停雪时,要做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的要求作业。夜间降雪、停雪时,各清扫作业单位应保证在次日上午10点前完成全部除雪作业。

(6)路面积尘及污渍较多时应及时冲洗,气温30℃以上时,平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

(7)及时清除广场、道路、路灯及室外设施设备上广告或其他张贴物。

(8)室外公共厕所须每日清扫保洁,保持内部设备设施完好。

2、室内保洁

(1)地面清洁,无污迹,无水痕,无纸屑。

(2)柱面、防火门、扶手梯、栏杆、指示牌、宣传展牌楼道两侧、电梯间等无灰尘。

(3)室内桌椅、花盆上无尘、无污,玻璃清洁无污迹,无水珠,无手印。

(4)垃圾箱进行定期消毒,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清理,无满冒现象。

(5)楼道地台做到无杂物,无尘土。

(6)电梯厅地面无污迹,水迹、无纸屑、尘土、毛发,清洁,光亮。

(7)厕所能正常使用,地面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积水,并定期消毒。

(8)室内全面卫生消毒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安全保卫

1、熟练掌握服务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熟悉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的具体位置,配电房,消防中心等重点位置的防范等;熟练掌握报警监控、对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熟悉车场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公共设施的情况。

2.对破坏花卉、草坪及其他不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3、制定执勤、巡逻、车辆管理、监控服务方案,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应急预案。

4、门卫执勤方式以观察、询问为主,可结合使用监控设施等设备;巡逻方式以徒步、目视观察为主,可结合其他交通工具、监控设备的使用。

5、根据地形、地貌和重点部位、目标情况,确定巡逻区城和路线、巡逻方式、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巡逻应两人以上,并按规定着装,巡逻路线以环线、折返线、交叉线为主,确保无盲区。

6、巡逻过程中,不应影响服务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并注意保护自身去全,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服务单位,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

7、定期组织安全、消防及其他应急演练各类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8、对地面、地下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管理,指挥、检查车辆进出和停放。

9、在车辆进入前,安全保卫人员对进入车辆的证件、牌照进行确认并记录,有序指挥车辆进入。

10、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安排车辆在指定车位停放,加强对车库、路面车辆管理。

11、巡逻发现漏水(油).未关好车门或未上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做好相关记录。

12、监控室值班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室保安应与外围的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服务区域安全。

13、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监控系统功能正常,通讯系统畅通。监控设备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修复,在修复之前应增加人力防范。

14、遇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以最快的方式确认,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相关记录,确认情况属实时,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或服务单位,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前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应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视当时情况拨打报警电话。

15、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应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记录内容。

16、外来人员需查阅或拷贝监控记录,应及时汇报,经领导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17、应对监控服务的履行过程、相关情况处理等应做必其记录,保证监控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对确需保留的监控录像应另行备份存档。

18、对设施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电话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四)管理要求

根据服务质量要求,实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依据,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具体详见附件1考核办法)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2023年8月1日 起至 2024年7月31日 止,为期一年。

八、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零贰万零叁仟柒拾叁元整(¥*******.00元)。

2、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伍仟零玖拾叁元贰角伍分(¥ *******.25元);甲方在下季度第一个月末的15日前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3、乙方账号信息:

名称:邵阳美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215********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物业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批评教育以及监督与督促乙方及人员遵守、履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甲方对乙方的不称职工作人员有权提出培训、更换,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须配合甲方做好本职工作。

2、甲方有特殊活动工作需求时(如大型活动、外来人员参观、有关部门检查、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物业等服务。

3、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规范现场物业服务标准,以保证本合同的适当履行。

4、甲方依照项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为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乙方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及社保、伙食费。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人员实施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査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方式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扩散或隐匿物业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等;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文。

甲方指令乙方服务人员从事上述行为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合同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完成情况,依据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公共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3、建立健全服务资料档案,包括大楼内所有秩序维护和保洁管理日常运行档案、应急管理档案、人员资料档案等。

4、建立健全员工录用、培训、管理、考核、奖惩、辞退机制,合理配置岗位,全面提高服务人员整体素质。

5、承担乙方自行组织的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协助甲方组织的活动的实施。

6、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并切实负责日常管理,协助甲方做好文明环境创建工作。

7、乙方应做好员工安全防范知识等的相关培训工作;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死亡等、安全事故以及劳动纠纷,相关责任与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为其员工按照劳动法及时支付乙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伙食费以及工作的需要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职责及标准应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中标行政中心项目的相关服务范围、内容、职责及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行政中心项目招标方重大投诉以及提前终止与甲方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

2、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含人员编制不按约定配置)而导致行政中心项目招标方不及时支付、少支付服务费用或扣罚服务费用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

3、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如没有正当理由的,甲方可视情况合理扣除乙方部分服务费用(视情节可以处以100-1000元/次不等)。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

4、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若履行本合同发生了争议,甲、乙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 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邵阳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考

为有效监管物业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市行政中心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市行政中心区域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市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下称物业公司)。

二、考核机构

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局)组织成立物业服务考核组,由考核组负责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量化标准、考罚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依据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内容,分别对园林绿化养护、卫生清扫保洁、安全保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一)园林绿化养护

分别从日常管理、人员管理、养护管理、病虫防治、应急管理、药物管理、其他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1。

(二)卫生清扫保洁

分别从基础管理、重点部位、室内外卫生清扫、其他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2。

(三)安全保卫工作

分别从基础管理、监控管理交通秩序管理、门岗执勤、秩序维稳、其他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3。

五、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明检和暗检

1.明检:考核组每月不定期开展两次检查(具体时间至少提前1天通知),对物业公司服务内容进行全面考评,根据考评细则当场评分。

2.暗检:由局业务部门(单位)每周随机进行1次日常全面巡查巡检,对巡查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考核细则进行相应扣分。暗检中发现的问题,需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图片,在月底合并提交考核组进行审核。

当月明检、暗检考核最终评分由考核组汇总审定。

(二)考核计分

1.检查计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当月考核总分为100分。明检、暗检各按100分进行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70%。园林绿化养护、卫生清扫保洁、安全保卫工作各按100分进行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25%、45%。

2.其他问题扣分

①局及以上领导交办事项(问题)、市级(含)以上创优创先创文创卫检查交办事项(问题)未按时优质完成的,每一事项(问题)扣除当月考核总分的1分,同一事项(问题)第二次交办仍未完成的,扣除当月考核总分的2分,第三次交办仍未完成的,扣除当月考核总分的4分,并依此类推。

②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每处问题扣除当月考核总分的5分,限期整改未及时完成的,加扣5分,同一问题再次限期整改未及时完成的,加扣10分,并依此类推。

③考核组交办整改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处扣除当月总分的0.2分,同一问题再次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加扣0.4分,并依此类推。

3.当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当月考核得分=(当月园林绿化养护明检得分×30%+当月园林绿化养护暗检得分×70%)×30%+(当月卫生清扫保洁明检得分×30%+当月卫生清扫保洁暗检得分×70%)×25%+(当月安全保卫工作明检得分×30%+当月安全保卫工作暗检得分×70%)×45%-当月其他问题扣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结果运用

物业服务月考核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90分至95分(含90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一万元;85分至90分(含85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一万五千元;80分至85分(含80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两万元。当月考核80分以下,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三万五千元。连续第二个月出现考核在8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七万元。连续第三个月出现考核在8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一十四万元,并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

七、考核要求

1.物业考核组由专人负责,遵循考核原则,扎实抓好考核工作。

2.参加检查考核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考核标准进行打分。

3.物业单位需按照规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小范围内进行考核细则的修改。

5.本办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施行。。

附件1-1 行政中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行政中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日常管理(13分)

计划预案 (2分)

年度养护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及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养护计划内容合理,提交及时,人员变动及时更新花名册并报备。

2

计划、预案每缺失一项扣0.5分,未及时提交每项扣0.2分,养护内容制订不合理每项扣0.2分,人员变动未更新提交花名册或未报备擅自更换每次扣0.5分。

工作安排 (1分)

合理划分工作责任区,妥善安排各区域工作人员。

1

绿化养护责任区工作细化不明确,没责任到人扣0.2分,检查发现责任区人员不在位,出现随意跨区域流动每次每人扣0.1分。

日常管理 (2分)

建立日养护日总结制度,每日填写养护日志,填写工整、内容合理规范。养护管理人员每日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

无养护日志扣1分,每日养护日志填写不规范,漏填按每次每项0.2分扣除;无管理工作记录每次扣0.2分。

人员管理 (3分)

人员按服务单位需求标准配备,具备从业资格,不得有案底人员及上访户人员;制订日常人员考勤、请假制度并予以落实,管理人员请假需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备,指定负责人,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

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每人次扣0.5分,隐瞒人员底数,发现扣3分,未制订考勤、请假制度每项扣0.5分,未履行请假制度,无故缺勤每人次扣0.5分,考勤漏签每人次扣0.1分;未组织培训扣2分,无培训记录每次扣0.5分。

专项管理 (1分)

紧密配合各类迎检、创文创卫及蓝天保卫战等专项治理工作。

1

在迎检会战等专项工作中对服务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每次1分扣除。

服务管理 (2分)

自觉接受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良好。

2

拒不落实扣2分,工作未完成、未达标每项扣除0.5分、因工作不力对服务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2分扣除。

秩序管理 (2分)

加强员工管理,严禁人员监守自盗,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矛盾及事件所导致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

发生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一次性扣2分。

人员管理(5)

着 装 (2分)

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合身、整齐、干净(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工作时刚刚沾染的黄泥、树汁等)、无破损,鞋袜干净、无破损;不得披衣、敞怀、挽裤腿,不得穿拖鞋或赤脚。

2

不按规定着装,未佩戴工作牌,衣服不整洁,披衣、敞怀、挽裤腿,穿拖鞋或赤脚每人每次扣0.1分。

工作纪律 (3分)

不得勾肩搭背、无影响形象的动作;工作中不得吃食品。工作认真,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扎堆聊天,坐躺草地抽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月报备并及时补充人员、合理调配好工作。

3

勾肩搭背,吃东西每人次0.1分,发现迟到早退按每人次0.2分,工作期间人员扎堆聊天按每人次0.1分扣除,人员变动未及时报备每人次扣0.5分。

养护

管理(59分)

绿地保护 (2分)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设置的防护设施整齐有序,不得歪斜、损坏,无碍观瞻,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

2

私自改变绿地用途每次扣2分,防护设施明显损坏、歪斜每处扣0.2分,出现滑坡缺失每处扣0.5分。

标识牌(1分)

数量设置合理,标牌正面朝向观赏者,安放有序,外观完好、整洁。

1

外观损坏、存在明显污垢每处扣0.2分。

绿地卫生 (3分)

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绿化区道路整洁干净,无积水,无明显垃圾,绿化垃圾袋摆放整齐,垃圾当天清运,落叶每日清理。

3

绿地内发现明显垃圾及其他物品,经半小时后复查依旧存在,每处扣0.5分,每日中午落叶还未及时清扫每处次扣0.2分。

乔 木 (21分)

植物无枯枝、无黄叶(冬、春季部分落叶花木除外)、不萎蔫,无缺苗、无死苗。

3

树木萎蔫、枯枝、黄叶每棵树扣除0.1分,缺苗按每处扣除0.1分,死苗每棵扣除0.2分。

剪除内生枝、重枝、病(虫)枝,乔木造型自然、优美,侧枝离业主窗户至少1m。

2

修枝位置错误按每棵0.1分扣除,造型不美观按每棵0.1分扣除。

生长旺盛,树冠整齐,主侧枝分枝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新栽树木成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98%以上)。

2

主侧枝数量差异较大,内膛紧密按每棵0.1分扣除,树木存活率未达标,低于标准按按0.2分扣除。

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无虫害。

3

叶色不正常发黄,发黑,5处以上卷叶按每棵0.2分扣除,每棵树木发现3条以上害虫按每棵0.2分扣除。

枝干健壮,无枯、死枝,无野生植物攀绕。

2

每棵树死枝3处以上或有明显野生植物攀绕未处理按0.5分每棵扣除。

缺株在≤2%以内,不得有连续2棵缺株,补植树木与原树木径级不超过10%。

2

补植树与原树木径级超过10%按每棵0.5分扣除。

精品苗木建档齐全,保护设施基本完好,养护记录完整,存活率100%。

3

精品苗木未建档按每棵0.2分扣除,无养护记录按每次0.2分扣除,有明显断枝缺枝按每棵0.5分扣除,死亡按每棵1分扣除。

树穴内无垃圾杂草,土壤及时松疏。

2

未按要求每棵0.25分扣除。

树木死亡、损坏,补栽补种。

2

发现有树木(乔木)死亡未及时报备每次扣0.5分,未及时补栽种按每棵1分扣除。

灌 木(4分)

植物无枯枝、无黄叶(冬、春季部分落叶花木除外)、不萎蔫,无缺苗、无死苗。灌木纵内无明显杂草垃圾。

2

灌木成片枯枝、黄叶面积超过0.5平米按每处0.5分扣除,缺苗、死苗超过5株以上按0.5分扣除,每同种类灌木25cm杂草超过10株以上及有明显垃圾扣0.5分。

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修剪平整、不断行、整齐,绿篱外观整齐。剪除病枝、枯枝、交叉枝、徒长枝;整形灌木:造型美观,边缘线流畅;自然造型灌木:造型反映植物原有冠形,不散乱。

2

生长季修剪不及时,灌木长势过高每发现一处扣0.2分,整体造型不美观,修剪杂乱、不整齐每处次扣0.2分。

绿 篱(6分)

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修剪平整、不断行、整齐,绿篱外观整齐,线条流畅。

2

生长季修剪不及时,新生枝芽超过10厘米7日内未修剪每发现一处扣0.2分,整体造型不美观,修剪杂乱、不整齐每处次扣0.2分。

表面及丛中无明显杂草,无垃圾杂物。

2

发现超过5株以上25cm杂草,每处次扣除0.5分;发现明显垃圾30分钟未及时清理,每处次扣除0.2分。

生长茂盛,生长季节不枯萎,浇水及时。

2

生长季有枯萎、黄叶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1分。

草 坪 (12分)

草坪保持4-6厘米,边缘整齐,分界线条流畅,生长季每月至少修剪一次。

2

草坪高度超过8厘米且7日内未修剪,每处扣除0.5分,修剪不整齐,线条弯曲明显每处次扣除0.2分。

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覆盖率达95%以上。

2

长势不好,草根裸露达0.5平方按0.5分扣除。

生长季节不枯黄,杂草率≤15%。

2

每平方米发现3株以上枯黄草按每处0.1分扣除,杂草每平方米超过5株以上按每处0.2分扣除。

无果皮纸屑垃圾及其他堆料堆物。

2

每处扣0.2分

草地上无打牌、故意践踏现象。

2

监管不力,草坪内有打牌及践踏或其他破坏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0.5分。

草坪空秃面积不超过0.5平方。

2

空秃超过0.5平方按每次0.2分扣除。

花卉(6分)

花卉造型别致,层次分明。

1

造型不规整,无明显层次按每棵0.25分扣除。

花卉生长正常,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0%),无缺株、倒伏。

2

每平米枯枝残花超过3株以上按每处0.2分扣除,有歪斜、缺株3处以上按0.1分每棵扣除。

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覆盖面积85%以上。

1

覆盖率低于85%按平米0.5分扣除。

花径花卉层次分明,高矮有序。

1

未达要求按每棵0.1分扣除。

生长茂盛,枝条茂密,无黄叶、卷叶。

1

黄叶、卷叶超过5处以上,按每处0.2分扣除。

浇水(3分)

根据植被类型合理进行浇灌水,绿化溢出水不污染地面、花池贴面。草地内已损坏浇水设施用的水龙头及自动喷罐头是否及时报告并更换。

2

溢水污染地面按每次0.2分扣除,浇水封设施损坏按每处0.2分扣除,损坏未及时报备按每次0.2分扣除,损坏设备未及时更换按每次0.5分扣除。

根据植物需水的多少进行灌溉,通常草坪和灌木的浇灌次数较多,乔木浇水相对较少,忌出现灌溉过程中操作人员离开现场的情况。

1

合理规范浇水需求,节约用水,出现浇灌现场无人员在位,造成用水浪费现象按每次0.5分扣除。

景观造型 (1分)

土地平整夯实,整体形象美观,无明显枯枝残叶及虫害,修剪及时,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凹凸有致;树木端正,树冠茂密,枝叶支撑良好,无弯曲拖底,支撑与水平撑材间应用铁钉固定,后用铁丝缠绕,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攀绕植物长势良好,有效绑扎、牵引。

1

发现不符合标准每项扣0.1分

病虫防治 (8分)

乔 木(2分)

无病株、病枝、病叶,植株受虫害危害的叶片数少于5%,3cm长细枝条的介壳虫数少于10头。

2

超过标准按0.2分每棵扣除。

草 地(2分)

草地无因虫害引起的养护不当造成片枯死。

2

造成草地成片死亡的按每处0.5分扣除,每片以0.5平米计算。

施肥喷药 (4分)

每年不少于2次。施肥:乔木施肥,肥料应埋入土壤,树干周边土壤表面无肥料残留;灌木施肥,撒施均匀,肥料不留在叶面;施肥后应立即浇水。

2

低于养护要求次数按每次1分扣除,施肥不规范,肥料残留明显按每处0.2分扣除,施肥后未及时浇水按每处0.2分扣除。

每年不少于3次。喷药:见虫即打,无因浓度过高造成的药害(如卷叶、烧叶等),无明显病虫枝,防治率达95%以上;喷药时和喷药后应设立警示牌。

2

低于养护要求次数按每次1分扣除,喷药后未及时设立警示牌按每次0.5分扣除。

应急管理 (7分)

防大风

大风来临之前,对枝叶过多或高大植物应进行一次剪枝,要把所有乔木用木棍扎成三角架绑在树木的中上部,要绑牢固,底下一定要撑稳。大风过后次日应及时清扫落叶断枝。

7

未及时按标准做防护措施按每次0.5分扣除,因大风造成二级枝以上3处损坏或倒伏歪斜按每棵0.5分扣除,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每棵1分扣除。未及时清扫落叶断枝每次扣0.2分。

防寒防雪

冬季降雪天应及时清理积雪,对断枝进行修剪,加固树木,防止断根死亡。大雪过后次日应及时清扫落叶断枝。

未及时清理树木积雪按每次1分扣除,因大雪造成树木明显倒伏、二级枝3处以上枝条断裂的按每棵0.2分扣除,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每棵1分扣除,未及时清扫落叶断枝每次0.2分。

防旱

夏季合理浇灌水,积极抗旱,防止树木死亡。

夏季浇水不及时,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每棵1分扣除,灌木类按每死亡0.5平方扣除0.5分。

防涝

雨季及时排水,防止烂根坏死。

因防涝不及时造成植被烂根坏死的按每平米0.2分扣除,乔木按每棵0.1棵扣除。

安全防护

执行作业操作时不许赤脚、穿拖鞋,要穿长裤、保护鞋,戴上防护眼罩,帽子,不得跑步操作,有异常震动或异物相碰击时,要立即停机,杜绝出现安全隐患问题。

未按操作要求每人次扣0.1分。

临时性事故处置

因事故(车辆撞击、人员故意损坏)造成植被损坏应报备并现场定损处置。

未报备每次扣0.2分,未立即到现场处置每次扣0.5分,事故损坏植被补栽种不及时,超过时限每次扣0.5分。

药物、肥料管理 (6分)

农药保管 (1分)

设立一个放农药的独立仓库或空间,把各种农药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建立农药仓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登记台账的建立,专人管理。

1

农药无专人管理扣1分,摆放不整齐无标示扣0.5分,未建立出入库登记扣0.5分,出入库登记不标准、不及时每次扣0.2分。

肥料管理 (1分)

设立一个放肥料的独立仓库或空间,把各种肥料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建立肥料仓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登记,专人管理。

1

肥料无专人管理扣1分,摆放不整齐无标示扣0.2分,未建立出入库登记扣0.5分,出入库登记不标准、不及时每次扣0.2分。

农药配制 (1分)

绿化人员在配置农药时,一定要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浓度高污染环境和伤害植物。

1

配置药液不规范,未按照说明书进行每次扣1分,因操作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及植物损坏的每次扣1分。

安全防护 (2分)

检查喷雾器水箱是否漏水,加压器能否操作,喷雾器喷头是否堵塞;在喷农药时要带好口罩、手套,同时要避免在高温的时候进行,喷完农药后要立即洗澡、换衣服,防止农药对人身体的伤害。执行作业操作时不许赤脚、穿拖鞋,要穿长裤、保护鞋,戴上防护眼罩,帽子,不得跑步操作,有异常震动或异物相碰击时,要立即停机,杜绝出现安全隐患问题。

2

使用问题器具每次扣0.5分,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次扣0.5分,选择施药时机不正确每次扣1分,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损伤的每次扣2分。

小心使用 (1分)

使用农药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农药洒落地面而污染环境或溅落人身体造成伤害。如不慎使农药洒在地面上,应及时拖干净或用其他方法尽量回收,无法再回收的则立即用水冲洗进行稀释,减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用品等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理。

1

发现农药瓶随意丢弃每次扣1分,施药造成地面污染每次扣1分。

其他(2分)

人员社保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

1

未按要求缴纳,每次扣1分。

工资发放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

1

未按要求缴纳,每次扣1分。

附件1-2 行政中心卫生清扫保洁考评细则

行政中心卫生清扫保洁考评细则

项目

检查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基础管理(23分)

制度建设

制定了员工管理制度、环境保洁管理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

4分

缺一项扣1分;不完善的扣0.2分。

岗位配置

人员、证件、岗位符合采购招标要求。每次人员变动需按要求提供人员花名册等资料,每月提供人员考勤记录册及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记录;

4分

相关岗位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考勤记录、管理人员工作记录等,缺一项,扣0.5分,考勤人员未到岗,缺一人扣0.2分;工作人员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配置标准,发现一人扣1分;人员变动必须在1个月前报告,未报告的扣1分。

人员管理

统一着装、工牌;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

2分

不按规定着装,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不熟悉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标准每项扣0.1分。

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严禁工作时间聊天、玩手机、睡觉,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项;严禁擅离岗位,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外出或休假,需提前1天报告并按排工作及指定临时责任人。

2分

物业服务管理人员未报告每发现一次扣 1分,员工缺岗每人每次扣0.5分。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每人每次扣0.2分。

岗位责任

每天在上班前按时完成行政中心区域的保洁工作,其他时段全天候流动保洁,流动保洁中发现的卫生问题,需在30分钟内进行处理。

2分

上班前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保洁工作,每次扣0.5分;流动保洁处理不及时,每次扣0.2分。

保洁过程中,发现洗手间被堵或隔断板损坏、走廊天花板扣板坠落等需要维修事项,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并及时进行卫生清理。

2分

未及时报告发现事项,每次扣1分;卫生清理不及时,每次扣0.1分。

设立服务热线电话,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对卫生保洁服务监督,对投诉事项及时处理、反馈并登记。

2分

未设服务电话扣2分;无相关台帐扣0.5分,未及时处理反馈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分。

加强服务公司员工管理,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矛盾及事件所导致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1分

发生一次性扣0.5分;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发生一次性扣1分。

卫生消杀

建立消杀登记台账,使用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每次消杀应在上班时间前完成。投放药物应提前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

2分

未建立消杀登记台账扣0.5分,不按规定消杀扣1分,投放药物没提前告知,每次扣1分;投药未设置明显标识,每次扣0.2分。

预案制定和演练

制定人员中暑急救、暴雨、防疫、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分

无预案扣0.2分,方案不完善扣0.1分,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

重点部位(30分)

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桶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实行袋装化。桶内垃圾不得超过容量2/3,桶内无异味、桶外无污迹。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垃圾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不溢出,不散落,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如散落、飘洒和漏水现象,需在30分钟内进行处理。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未及时处理一次扣0.2分。

垃圾箱表面要保持整洁做到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蚊蝇,做到随脏随擦。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垃圾拖运点每天必需清理,周围地面在垃圾拖走后,必须冲洗,确保无异味;

1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2分。

卫生间

卫生间地面,每天定时清洁,循环保洁,保持无水迹、无脚印、无卫生死角;大小便器每天清洁二次,循环保洁,做到干净,整洁,光亮、无污渍、无异味。

3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0.2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大小便器、洗手间隔断板每日循环保洁,消毒一次,干净无异味,小便器每月用草酸疏通一次,换气扇表面无积尘,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0.2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洗手盆、洗手间门、灯饰每天保洁,每两周用清洁剂洗抹一次,无水渍、无污渍、无蜘蛛网,无手印。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

墙面每周清洁1次,保持墙面光亮,无印迹;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

玻璃镜,每天随时清抹,每两周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无水渍、无污渍、无手印。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

洗手间做好灭蚊工作,每周不低于二次。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0.2分。

地下停车场保洁

每天要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是车外抛弃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保持整洁;每季度用清水冲洗地面1次。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2分。

每月清理通道口的集水沟井的杂物、泥土,雨季增加清理次数,防止积水漫溢。

2分

未清理,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达到清理要求,造成积水漫溢,情节严重,每发现一次扣2分。

每周清除地下车库的蜘蛛网,顶面管道的灰尘。清洁中如发现车门或车窗、车灯没有关好,及时通知停车场保安人员。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0.2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办公室保洁

按上级相关要求做好保洁服务。

4分

被投诉或批评,每次扣2分。

楼内保洁(20分)

楼栋地面

楼栋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地面无明显脚印、拖洗保洁;

3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2分。

墙面

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涂料墙面等装饰材料脱落,应立即清扫并报告。墙面处1米以下随时保洁;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未报告,每发现一次扣0.2分。

门、窗

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开关插座、空调风口等保持干净、无灰尘。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电梯

电梯轿厢每日循环保洁并登记;操作板每日消毒三次;电梯门表面光亮、无污迹;轿厢壁无浮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电梯门轨沟槽:每天用刷子,抹布去除沟槽中的杂物、泥沙,保持干净。

2分

无记录台帐,每次扣0.1分,未达到保洁次数,每次扣0.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公共区域

及时擦干茶水间内地面积水,擦拭干净电开水器,清理干净茶渣篓,对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桌椅,沙发、茶几进行随时保洁;每次会议后,及时保洁。

3分

茶水间未达到卫生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会议室、接待室,会后30分钟内未进行保洁处理,每发现一次扣0.1分。

过道

公共灯具、过道宣传栏等保持清洁一次,目视无灰尘、无蛛蛛网,明亮清洁。管道井内无杂物。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楼面平台

楼面平台地漏完好无堵塞,无大面积积水,排水畅通,无垃圾。楼梯间、楼道无杂物,干净整洁。屋顶平台、天花板、公共灯具、消防管道、雨棚每半月除尘或除杂物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3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大堂、门厅大理石

针对机关办公楼装饰材质、养护特性、使用要求,提供专业的养护方法,对大堂、门厅大理石地面每季度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有光泽。

3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0.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外围保洁(24分)

外围道路

外围道路、步道、地面、每日循环清扫保洁,无烟头、无槟榔渣、无瓜皮果壳、纸屑、无垃圾杂物,无泥沙,无积水,无污渍,无乱张乱贴等现象

9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广场砖地面

广场砖地面每周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无杂物、无积水。

3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排水沟

地面井盖涂鸦每半月清抹一次。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雨水槽、阴沟、污水井等地方,确保畅通无杂物,喷洒药水一次,不滋生蚊蝇。

2分

未达到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化粪池

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淘,不外溢污水,作业时设置警示标识;

2分

未设置警示标识,每发现一次扣0.2分;造成污水外溢每发现一次扣0.5分。

施工单位

督促施工单位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运输的方式,每日清运或临时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及办公秩序。

1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2分。

落叶

步道每天清扫一次,落叶季节每天不少于两次;落叶垃圾清扫码放整齐,及时清运;

5分

未达到清扫次数,每次扣1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雨雪天气

雨雪天气,及时清理积雪,在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或铺设防滑垫。

2分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2分。

其它(3分)

人员社保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

1分

未按要求缴纳,每次扣1分。

工资发放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

1分

未搂要求发放,每次扣1分。

临时任务

上级交办临时工作任务

1分

未达按要求落实,每次扣1分

附件1-3 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考评细则

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基础管理(30分)

人员、证件、岗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每次人员变动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花名册等资料,每月提供人员考勤记录册及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记录。

5分

相关岗位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考勤记录及管理人员工作记录等,缺一项扣0.5,人员未到岗,缺1人扣0.5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工作人员未达到招标要求,发现一人扣1分,人员变动必须在1个月前报告,未报告的扣0.5分。

统一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裤腿,不得穿拖鞋或赤脚。对单位人员及行人询问要礼貌应答,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及日常管理有方案有记录,落到实处;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严禁在岗位上聊天、玩手机、睡觉,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项;日常用电,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5分

着装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对服务对象及询问拒答、说脏话发现一次扣0.2分。不熟悉工作职责扣0.1分。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外出或休假,需提前报告,并安排好工作及责任人,未报告每发现一次扣 1分。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0.2分。违反相关用电规定,每次扣2分。

建立建全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监控管理等相关制度。

5分

缺一项扣1分;内容不完善的扣0.1分。

建立市行政中心安全网格化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维稳、防盗、防爆、急救、防火、防汛、、高空坠(掷)物等应急预案,有训练计划有演练方案并组织相关演练训练,每半年1次。

5分

无运营机制扣5分、运营机制不完善扣1分;无预案扣1分,方案不完善扣0.5分,无演习或训练计划扣1分,不演练不训练扣2分。

设立24小时安保服务热线电话,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对安保服务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做好各类信息的登记,并及时处理、反馈。整个安保服务流程实行台账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5分

未设服务电话扣5分;无相关台账扣2分,未及时处理反馈意见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加强服务公司员工管理,严禁服务人员监守自盗,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矛盾及事件所导致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5分

发生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一次性扣5分。

监控管理(5分)

监控室工作人员不能聘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受到处罚的人员,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建立视频监控点位图(含重点监控点标注),不得擅自下载、转发监控资料。对监控点位和录像资料调取工作,要有审批手续,并建立资料调取台账。录像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

3分

不符合条件扣2分。无签订保密协议的扣2分,不能熟练操作每次扣0.5分。无点监控位图扣0.1分,无审批手续调取录相资料的扣2分,擅自下载、转发监控资料扣2分,并责令辞退工作人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无台账扣1分。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网上巡查监控点位,检查监控系统,保证其运行正常,图像清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在1分钟内做出反应,迅速报告,并做好前期相关资料保存处理工作,。

1分

脱岗15分钟一次扣0.5分;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系统死机、重启、瘫痪,录像资料有问题,每次扣1分。监控异常没有按规定报告的,每次扣1分。

  监控室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无烟头、无槟榔渣、无私人物品等。

1分

监控室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凌乱一处每处每次扣0.1分,设备设施表面有灰尘、烟头、霉变,每处每次扣0.1分。

交通秩序管理(10分)

车辆驶入行政中心后,按标识、标线行驶、严禁逆行、跨线、越线,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进行劝导、劝阻,保持行政中心交通畅通。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停放到规定位置,严禁占道停车。发生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并及时报告。

5分

车辆占道、不规范停放,每次每辆扣0.1分,造成交通堵塞的每次扣0.5分,交通堵塞在半小时内未及时疏通每次扣1分,发生交通事故未及时报告每次扣0.5分,未及时协助处理每次扣0.5分。

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实行专人巡查,实行台账管理,机动车辆按交通标识行驶,进出有序,停放规范。电动车在指定位置停放充电。发现车辆漏油、门窗未关,应重点看管,通知车主并及时报告。

5分

巡查岗位每缺一人每次扣2分,无台账每次扣2分,台账不完善每次扣1分,车辆乱停放每发现一辆每次扣0.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联系处理每次扣1分,应巡查不到位未发现问题每次扣2分。

门岗值勤(15分)

门岗值班人员着装整齐,形象良好、态度热情、有问必答、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应询问来访目的、并进行规范登记;严禁叫卖、拾荒、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办公区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办公楼区域。

5分

24小时值班缺岗每人每次扣1分,无登记每次扣1分,登记不完善每次扣0.5分,未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每次每人扣0.5分,发现违禁物品每次扣5分,办公区域发现宠物一次扣0.2分。

维护好门岗正常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门岗发生的群众集会或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好记录。

5分

每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1分。

检查伸缩门、门禁系统,保持运行良好、无灰尘;前后门值班室干净整洁。

2分

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卫生不达标,扣0.2分。

安全秩序管理(35分)

熟悉消防、监控、水、电、气等重点防范设施、设备具体位置;熟悉基本知识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日常重点巡逻检查,并进行应急处置。

10分

不清楚位置的每处扣1分;常识、预案不清,措施方法不明的每处扣0.5分,每天未进行巡逻检查每处扣1分,未进行登记扣2分,未应急处理每次扣1分。

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责任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及公共设施安全;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有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放安全提示;发现吵架、纠纷等突发事件能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10分

出现一次治安事件每次扣3分,产生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造成重大后果扣10分。

楼栋巡查24小时值班,按规定填写记录,妥善保存留档。晚班人员需关闭过道门窗,做好节能工作,防止常明灯、常流水。行政中心内开展施工应及时报告。

5分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未报告的每次扣3分。

制定详细合理的巡逻方案,行政中心内上班时间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在楼层巡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下班时间加强对行政中心所属区域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摆摊设点。

5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巡逻记录不完善的扣0.5分,发现乱停乱放、摆摊设点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

行政中心区域内不得发生可防性案件。

5分

每发生一起扣5分。

其他(5分)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

2分

未按要求缴纳,每次扣2分

每月需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

2分

未按要求发放,每次扣2分

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1分

未按要求完成落实,每次扣1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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