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玉林市各县市、区审批的环评文件抽查结果的通报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玉林市各县市、区审批的环评文件抽查结果的通报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12月玉林市各县(市、区)

审批的环评文件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辖区相关从业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配套文件精神,充分吸取国内、区内个别项目环评问题的经验教训,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编制质量,遏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流于形式、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我局开展了对各县(市、区)2022 年7-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抽查,依托广西环保审批信息系统抽取玉林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7-12月受理审批的环评文件(共抽取64件),涉及环评机构46家(其中区内17家,外埠29家)覆盖100%环评机构。通过邀请自治区专家库专家会审评议汇总,现将核实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抽查发现,15份环评文件存在《监管办法》中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问题:未附项目编号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内容不全或者结果错误的;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等问题;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但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或者编造相关内容、结果;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未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或者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等。

二、处理结果

(一)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现对15家环评机构和15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计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请北流、博白、陆川、容县生态环境局,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北流9个、博白3个、陆川2个、容县1个),立即组织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本次抽查列入通报、扣分处理的环评单位负责人、项目编制主持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相关情况(约谈通知、签到表、约谈照片、编制主持人说明、修改后环评文件、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生态环境局。

(三)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应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业务能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加强环评文件日常审核受理和质量评审把关,落实审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水平。在日常审批工作中,应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核查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诚信档案,对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的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应加强对其编制的环评文件

的质量核查,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应不予批准,并及时报市局按照《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进行处理。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后续环境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专家复核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四)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各环评机构应以此为戒,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加强内部审核,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技术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环评文件质量,树立环评机构与个人的良好诚信形象。


附件:2022年7-12月玉林市各县(市、区)审批的环评文件抽查发现问题及处

理意见汇总表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












2022年7-12月玉林市各县(市、区)审批的环评文件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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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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