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新津区正西街53号
联系方式:177*****301
供应商(乙方):成都锦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武兴二路17号13栋8层1号
联系方式:138*****03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1(项) | ¥2,919,279.00 | ¥2,919,279.00 | (一)运行维护要求 新津区电子警察系统运行维护包括电子警察系统抓拍设备的清洁、巡查、安装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设备配置、软件调测、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设备更换、数据传输、设备和数据规范性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其中配套设施包含机箱、杆件、光缆、电缆、井、管道等。根据业主要求对已开通电子警察设备点位数据采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摄像机、镜头、杆件、机柜进行清洗,保证设备图片、图像清晰可见,外观整洁,提供足够的维保设备备件,保证故障处置及时。 (二)设备维修及更换要求 该项目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如需进行更换或增补,投标单位采用的产品设备功能及性能不得低于原有产品设备,更换设备须完全兼容原有系统。 (三)后台数据处理要求 主要承担新津区内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设备)采集的所有数据(预估量为每月*****个合格抓拍证据)的系统录入工作,以及相关的质量复核、工作组织、协调等工作。运行保障服务包括对合格证据的违法通知书打印、封装和邮寄工作;对采购人新增加的用于电子警察数据处理业务的打印设备,提供相同内容的保障性服务。按照采购人制订的业务流程规范和违法行为证据标准要求,承担新津区电子警察系统前端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的所有数据的录入、审核(含质量复核)、通知书打印邮寄等相关工作。 |
合同金额: 2,919,279.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玖仟贰佰柒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4日至2024年08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8月04日
2023年08月08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3年08月08日
标签: 电子警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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