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ZB[CS]********

二、项目名称: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龙森食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189,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龙森食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一)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村庄:牡丹江市海林市新安镇东和村,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点位:青坪断面、河夹渠首断面2.监测项目(1)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2)地表水水质县域河流出、入境断面及湖库点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有条件的地区加测流量和硝酸盐(以N计)2项指标。(4)土壤环境质量必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有条件的地区在农田和园地加测全氮、全磷、有机质等指标。3.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空气每次连续监测5天);土壤环境质量海林市监测一次。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内部质控执行《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文件有关要求。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牡丹江监测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任务承担单位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审核,并将监测结果报送省监测中心,省监测中心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复审。(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供水人口在*****人或日供水1000 吨以上的(以下简称“千吨万人”)农村(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乡镇级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大海林林业局海浪河水源地、柴河镇长龙河水源地。2.监测项目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3.监测频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1次,全年4次。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及有关要求执行。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牡丹江监测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任务承担单位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审核,并将监测结果报送省监测中心,省监测中心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复审。(三)污染源执法监测1.监测范围 (规模以上)排污口:①牡丹江市海林市隆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②牡丹江市海林市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③牡丹江市海林市横道河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横道河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④牡丹江市海林市海林农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⑤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长汀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⑥牡丹江市海林市海林农场卉菊糖甙厂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2.监测项目入河(海)排污口工业排污口监测流量、pH、行业类别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参考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测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3.监测频次 每年2次监测,其中要求全指标监测1次。涉及季节性生产企业按其生产周期对主要排放污染物每月监测1次。其他排污单位根据管理需求确定监测频次。对于监测超标的排污单位,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如何排污口监测频次原则每季一次。对于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重点选取排放水质较差时段开展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监测及人工监测。4.数据报送 入河(海)排污口牡丹江监测中心对数据审核后,由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数据报送市生态环境局。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承担执法监测任务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对于重点污染源有交叉的排污口,参照污染源监测从严执行(可按部、厅最新文件要求调整监测方案)。 根据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189,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广明、刘颖圆、王艳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0.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3年农村环境质量及排污口监测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龙森食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67 8.00 9.93 96.60 1 1
黑龙江省庄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1.33 8.00 10.00 89.33 2 2
黑龙江泓泽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5.00 1.00 9.96 75.96 3 3
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6.00 9.95 60.95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

地址:海林镇河西路156号

联系方式:13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

联系方式: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3-*******

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标签: 环境质量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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