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源头治超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源头治超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源头治超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清抓拍摄像机、轮轴识别仪、监控球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TCG405-E、DS-TP5500-TS/5210、iDS-2SE7C246MW-D(23xF0) 数量:1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君颜(组长),马振华,刘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0.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万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港口路与淮河路交口南,联系方式:赵工177*****85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符路唐河桥北
联系方式:18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万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
联系方式:177*****8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科长、赵工
0天0小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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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源头治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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