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区政府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部门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区政府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部门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西区政府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部门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攀枝花市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986号5幢 869,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攀枝花市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西区政府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部门物业服务项目 西区政府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部门物业服务的范围 1.物管人员素质要求:(1)物管从业人员应按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的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物业从业规范,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2)物业秩序维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业的保安业务培训;(3)物业秩序维护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男性,身高1.65cm 以上,年龄18-50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上岗前提供物业秩序维护人员花名册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经核对一致后提交复印件,若有物业秩序维护人员变动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2.秩序维护禁止行为:(1)“冷硬、横、推”,粗暴无礼、打骂外来人员,侮辱他人;(2)着装不规范,不注重仪表(穿背心、赤裸上身、穿短裤穿拖鞋上岗,人员精神萎靡不振);(3)上岗前或执勤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扣押他人的证件、财务;(5)阻碍依法执行公务;(6)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7)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8)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秩序维护服务中获知的其他明确规定保密的信息;(9)与上访人员发生冲突,出手伤人及伤害上访人员人身安全。3.秩序维护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认真研究政府保安服务的重要性,熟悉管理的特点,根据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2)依托行业标准,根据使用者服务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日常工作制度及治安、暴恐、火灾、暴雨、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管理机制,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按照预测报警、预警化解、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及善后处置等五个基本环节工作要求,及时处置突发事件;(3)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财产和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4)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政府工作人员有安全感,对物业秩序维护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4. 考核要求及使用:(1)对秩序维护人员实行每月100分制考核,每月下旬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细则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考核,主要体现在品德、出勤率、处置能力、服务、综合督查等方面);(2)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每月100分制考核(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各区域工作人员对成交供应商的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人员素质、培训、物业服务、设施配置、督查检查等方面);(3)考核细则在中标后由采购人制定。5.考核评价结果:(1)秩序维护人员月考核分低于80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该秩序维护人员进行谈话,提出整改要求,服务人员若一年内2次考核分值均低于80分,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该人员;(2)成交供应商月考核分低于80分,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一年内2次考核分值低于80分,视为成交供应商没有履约,采购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6.其他服务的技术与服务要求: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施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整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有,不见废弃物和污渍,确保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2.玻璃幕墙清洗: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文明施工。不得对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害,如有损坏,必须在限定期限内修复或更换。若发现建(构)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业主。清洗后幕墙无灰尘,无水质,无药物残留、有光泽。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3.对服务区域的消防,水电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对到期损坏的提出维修建议,由业主确定后提出维修计划,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7.其他要求:(1)签订采购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需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2)如果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由于受上级主管部门管辖 ,在劳务服务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终止,不承担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遣的人员须由采购人面试认可确定。(4)成交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人数要求并与员工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5)成交供应商与被录用人员办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务服务手续及人事手续(人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接转人事、社保等手续)。对于供应商初次派出到采购人的员工,劳动合同中可按采购人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6)成交供应商需为所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服,其他工作所需用具均由采购人提供。(7)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际派遣的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无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869,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晶、唐洪勇、刘应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2号

联系方式:159*****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西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四楼

联系方式:0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2-*******

攀枝花市西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攀枝花市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标签: 门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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