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宝安区财政局 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对宝安区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咨询服务合同进行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咨询服务
合同金额:89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一、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终止2020年10月27日签订的《工程咨询合同书》(合同编号:深宝住建合字(2020)第(154)号B)以及2021年11月19日签订《宝安区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深宝住建合字(2020)第(154(1))号B),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合同关系,但上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依旧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已完成《工程咨询合同书》(合同编号:深宝住建合字(2020)第(154)号B)以及《宝安区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深宝住建合字(2020)第(154(1))号B)中约定的初验阶段工作,甲方已支付乙方初验阶段服务报酬¥623,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叁仟元整),此金额为双方就本项目结算的最终合同费用。甲方对乙方不再另行负有其它支付义务,乙方不得再就该项目向甲方主张已完成工作量外的任何其它费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宝安区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已取消,无需开展合同下一阶段工作,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 联系电话:075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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