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10: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全利、闻静、李东风、王慷(不含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雨淋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雨淋 024-********

一、项目编号:LNHY2023-*****(招标文件编号:LNHY20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永吉副食品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秀水街103-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调味品

下浮率(%):1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市皇姑区永吉副食品配送中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 调味品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 成交供应商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等。 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的用量。 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全利、闻静、李东风、王慷(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3年8月9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小型企业;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刘雨淋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淋

电 话:  024-********

 

标签: 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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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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