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揽江一品桩基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揽江一品桩基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F202*****006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五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揽江一品桩基检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202*****006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基坑支护桩(低应变)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每种型号桩抽检数量不少于20%桩数,且不少于5根进行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验。18868.5
2 基坑支护桩(钻孔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500平米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需2组(共计6个)。6868.5
3 基坑支护桩(土钉抗拔实验)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检测梳理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同一土层中的土钉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2种型号,每种3根,共计6根)。62866.05
4 大区旋挖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桩径为800mm的桩,检测数量10根,单桩竖向荷载4200KN,桩径为1000mm的桩,检测数量11根,单桩竖向荷载7200KN,检测荷载按2倍考虑,共计需*****吨荷载。***********.6
5 大区旋挖桩(低应变)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不应少于10根。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231*****.75
6 大区旋挖桩(钻芯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钻芯法检测,不少于10根,考虑抽取均匀性及分布问题,每个单体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个,取124根,约24米/根。2976******.8
7 大区管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管桩单桩竖向荷载1500KN,检测数量14根,检测荷载按2倍考虑,共计需4200吨荷载。4200*****
8 大区管桩(低应变)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不应少于10根。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574*****.5
 合计金额小写: ******.7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柒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含税)金额暂按成交通知书确定金额******.70元(大写玖拾陆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柒角)签订,最终结算金额按甲方相关结算流程办理,如需上级职能部门审定,则以审定结果为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具体单价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合同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含多次进出场)、机械安拆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施工水电费、实验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各种施工风险、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税费及为完成本工程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基坑支护:低应变18根,单价48.25元。合价868.5元;钻孔法6个,单价144.75元,合价868.5元;土钉抗拔6根,单价477.675元。合价2866.05元;

大区旋挖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吨,单价20.265元。合价******.6元;低应变231根,单价48.25元,合价*****.75元;钻芯法2976米,单价115.8元,合价******.8元;

大区管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4200吨,单价20.265元。合价*****元;低应变574根,单价48.25元,合价*****.5元;

总合计:******.7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18 —— 2023-11-28

3.2 履行地点:开福区滨河南路以北,广铁路以东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视桩基工程进度并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外业工作完成后乙方须及时通知测试结果,外业结束后7日内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节气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结算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捞刀河支行(湖南五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80*****04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八、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a、提供勘察资料等技术文件;b、负责提供测试条件;c、负责协调各方关系。2、乙方责任:a、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并对检测试验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b、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组织检测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c、保质保量完成测试工作,并对测试结果负责;d、经乙方检测试验完毕,如发现存在不合格项,乙方须在2小时内将检测试验结果口头告知监理方及甲方,并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呈报;e、按时提交成果报告壹式肆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顺延。2、如果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或资料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甲方要求免费补充或重新检测,因此造成检测延误的,按本条第3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和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报告,每延期1天,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延期超过7天,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一旦发现乙方停工达三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不予计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应对其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措施,由于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1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章部分所示信息为双方和法院等司法机关有效的通知和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向该地址寄送相关函件的第3天即视为送达日。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嘉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备注:1、本合同签约主体为长沙揽江置业有限公司。如本合同与线下的纸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下签订的纸质合同版本为准。2、合同签订版本详见附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幸福桥145号 地址: 捞刀河镇中岭村7**
法定代理人: 王晓阳 法定代理人: 唐术
委托代理人: 王亮 委托代理人: 刘庆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揽江一品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盖章版合同.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揽江一品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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