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辅助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辅助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辅助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YQZBCG-2023-0725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辅助应用系统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合格,一年。
四、评审日期:2023年8月8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5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辅助应用系统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 大厦B座20层 | ******.00 | 元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岳宝华、匡效功、陈谋攻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国家相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376-*******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三环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云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5 1429 0901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广场商务大厦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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