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YXJYB[2023]-14

二、项目名称: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00(元)新疆朗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九连绿美南疆林业产业园内1号楼103号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服务采购项目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面积*******.42平方米,绿化面积*******.87平方米。1.绿化植物的乔木修剪、支撑、涂白,灌木修剪,花卉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和冲洗,杂草垃圾清理,绿化设施管养,苗木补植等。其中,杂草垃圾每月清理一次,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期间需根据要求进行专项清理;养护期间死亡的苗木补植由服务公司承担和实施,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养护用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保障,水费由园区承担。 2.草湖经开区道路范围内的绿化带、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路面清扫、保洁、冲洗洒水;道路沿路雨水井口、排水明渠及有排水孔且具有活动盖板的暗渠口的清掏;市政道路、市政照明设施、市政排水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常规人员配置:

1、本项目须具备一支不少于以下要求的专业管理队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绿化养护主管1名、保洁主管1名、保安队长1名、养护人员30名、保洁人员15名(含司机)、保安员10名等共计不少于60人。备注: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机动作业车辆数量上增加机动作业车辆的,需根据增加车辆的数量同步增加司机的数量。

2、中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三年或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绿化养护、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安全管理、劳动关系协调、消杀防控等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和项目服务经验,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水平和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的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消杀防控等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和项目服务经验,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水平和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的职称;项目主管须具高中或以上学历水平,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的技术职称,并根据主管内容对应的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和项目服务经验。司机须具有驾驶证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采购人核验。中标人需投入本项目的养护人员、保洁人员、保安员优先以项目周边居住为主,人员的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此外须配备不少于1名大专或以上学历管理员负责和采购人对接项目的相关往来文件。

3、在履行期间,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专职服务本项目,不得中途减少人员数量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工作,如相关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备案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项目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项目备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欺骗采购人情形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向采购人按重复备案或减少的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中标人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人员。

★六、设备配置及要求:

1、机动作业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动作业车辆中不少于车辆总数量50%的车辆使用(开始时)年限不超过5年。投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及工具在中标后1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相关证照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在履行期间,投标人应保证上述车辆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投标人应及时维修或补足,且上述车辆设备和工具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用其他项目或撤离,否则,按投标人违约处理,投标人应按重复备案或减少车辆设备工具的件(台)数每件(台)*****元向采购人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投标人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缺车辆设备或工具。

3、投标人需配备足够的铲、扫把、除“四害”工具以及清除“乱张贴、乱涂画”所需的清洁剂和工具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养护维修设备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每月实行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分数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其中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初评80分以下的,由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中标人需在15日内完成整改,采购人再次考核,结果仍为8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被评为合格的为达标,被评为不合格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月度考核总分80分或以上的,全额领取当月服务费;80分以下,按所得分值占总分比例领取当月服务费,如得分79分,则领取当月服务费的79%,如此类推。月度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属差,采购人可不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月度考核属差的合同期内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在履行期内,中标人需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需按时完成。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作出整改,如遇到不可逆客观因素(如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工程施工)等未能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中标人应在充分对现场评估后,于限期前书面报告采购人,请求延期处置,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处置,否则按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处置工作处理,每延期一天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延期超出三个自然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当月服务费3%的违约金,延期超出七个自然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10%,直到当月服务费扣除完毕为止。

(四)检查扣分及处罚标准:按《草湖经开区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草湖经开区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检查扣罚标准》进行,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文松(采购人代表),高腊生,张战军,朱彩云,乐文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 2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郑文松 166*****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东莞北路44团幸福小区20号楼1单元二楼122室

联系方式:赵丽 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

电 话:181*****11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区域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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