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三标段(二次)预中标结果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三标段(二次)预中标结果


许昌县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许昌县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许昌县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各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伍拾万零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伍拾伍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颐信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伍拾陆万玖仟零玖拾元整小写:*******(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县水务局

电话:****-*******

地址: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

市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务局

电话:0374—*******

地址: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

六、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137*****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银都国际大厦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130*****8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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