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方案问题六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方案问题六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六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为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太原市共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29次。督察发现,南内环街东延项目工地未按要求停工,违规使用黄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二、整改措施

1.督促工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

2.在应急管控期间,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调度令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工地违规施工、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落实工地主体责任。在非调度令管控期间,执行日常管控措施。

3.对未落实调度令管控措施规定的工地,督促整改,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我局在收到有关问题督办通知(2021年12月19日印发)后,立即责成南内环街东延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南内环街东延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7月制定),加强学习教育和现场管控。

2.我局在收到相关问题反馈后,立即责成南内环街东延项目参建单位对参建人员进行相关宣贯、学习教育,对施工区违规机具全部清退。南内环街东延项目于2021年12月19日整改完毕后完工撤场,于2021年12月20日实现通车;2021年12月21日我局向太原市保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报送了整改报告。长期以来,我局对监管的市政项目开展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实施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并要求监管的市政项目工地自查自纠常态化。

3.我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对监管的市政项目开展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实施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督导各项目严格响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并要求监管的市政项目工地自查自纠常态化。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5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李青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tyszjwaqc@163.com

2023年7月26日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督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