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

公示开始时间:2023-08-11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8-14 17:00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3-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

1

上海舜宝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00

优良

123天

2

湖北欧玛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8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0天

3

内蒙古吉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合格

12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上海舜宝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郭增刚

一级建造师:沪 131*****010*****

2

湖北欧玛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吴春梅

一级建造师:鄂 142*****021*****

3

内蒙古吉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建国

二级建造师:蒙 215*****20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上海舜宝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湖北欧玛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内蒙古吉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472-******* ,邮箱:btlyjw123@163.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2号

联系人:袁飚

电话:151*****786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80

电子邮件:*********@qq.com

,内蒙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护结构 轻合金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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