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预中标结果
山洪灾害防治预中标结果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务局委托,就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06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不设标段,为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豫水管【2015】64号)将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建设任务下达,新安县建设任务为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其中包括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在我县11个乡(镇)配备1套乡级应急救援设备,包括:强光手电、手提式照明灯、安全绳、救生衣、救援抛绳器等。该项目资金经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5】267号)文件下达。
三、评标日期:2015年11月19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檀尊社 郭栋 郑丽霞
五、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上蔡县盛明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蔡县党店镇党店街)
拟中标价为:109450.00元
七、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安县水务局(单位地址:新安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6*****9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洛龙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891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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