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京建友皖招字《2023》第1002号-LR
二、项目名称: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新安居委会和平路南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按文件中货物清单要求提供货物及安装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长凤、胡章文、陆童。
六、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链融智慧央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
联系方式:181*****93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北路77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
电 话:15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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