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京建友皖招字《2023》第1002号-LR

二、项目名称: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生产加工及配套智能装备项目1#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新安居委会和平路南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按文件中货物清单要求提供货物及安装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长凤、胡章文、陆童。

六、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链融智慧央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     

联系方式:181*****93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北路77号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

电 话:158*****995

附件:

标签: 智能装备 生产车间 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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