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检测-中标公告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检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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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T20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湖互通位于张渚镇茗岭村西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一处互通,新建桥梁1座,涵洞5道,匝道收费站1处。新建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互通方案,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m,对向分离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9.5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87万元。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检测范围:
(1)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根据发包人安排,为科研、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试验检测频率按发包人要求开展。
(2)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3)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4)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质量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汇总等工作并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承担项目路基、桥梁、涵通、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含使用桥检车的全面桥梁检测)相关工作,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房建工程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配合发包人进行检查、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发包人日常检查等检测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5000万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中心试验室),不包含质监部门委托的竣(交)工验收检测,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资格证书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之外,最少为本项目再配置3名检测人员,其中包括2名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及1名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员)。检测人员均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投标阶段仅需填报项目负责人信息,其他检测人员信息在中标后提交。
3.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6.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6.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7.3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7.5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6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7.7已参与、接受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委托的与本次招标合同内容相关的施工分包、试验检测等工作的单位、与本工程任一施工(或监理)标段的承包人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检测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再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后期也不允许再参与、接受发包人或本工程相应标段承包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检测等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9月8日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 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万达广场E座901
联系人:冯丹丹、王杰
电 话 :151*****722、198*****541
2023年8月11日
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标签: 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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