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采购(编号:GXQXCH2015062)成交结果公示
办公设备采购(编号:GXQXCH2015062)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采购成交内容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数量 | 成交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小计 | 合计 | 采购人信息 | 其它 | ||||
办公设备采购 [GXQXCH*******] | 碎纸机(德国碎乐210) | 桂林几欧科技有限公司 (黄新河 185*****448) | 19 | ¥850.00 | ¥16,150.00 | ¥51,350.00 | 蒋欣 180*****168 | |
传真机(Ricoh SP 312SFNw) | 1 | ¥2,700.00 | ¥2,700.00 | |||||
台式电脑(联想 B4550-B453) | 10 | ¥3,250.00 | ¥32,500.00 | |||||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共7个日历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七星区纪委或者七星区采购办提出质疑。如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见上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七星区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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