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武汉智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创业楼三楼18号 2,4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武汉智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农业服务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对部、省下发的图斑进行内业清理,对其中乱占耕地建房的图斑(数量以实际摸排为准)开展实地外业摸排核实,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利用相关平台采集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信息,向上级汇交摸排数据成果。对照国家下发的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补充摸排,对原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1.数据基础准备: 收集旺苍县全域范围内本项目所需的基础数据,进行格式和坐标转换处理后,利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初步成果中建设用地图斑(不包括交通、水利、公园与绿地等构筑物类图斑)、结合部省下发的摸排工作基础资料,叠加摸排范围中明确的耕地数据,结合管理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数据”。 相关基础数据如下: 1.1 耕地:“二调”耕地及历年新增耕地(涉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复垦地块、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验收复垦地块)。 1.2 建设用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建设用地图斑(剔除交通、水利、公园与绿地等构筑物图斑)。 1.3 管理数据:(1)“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用地数据;(2)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数据;(3)已备案农转用土地征收数据;(4)增减挂钩拆除复垦图斑及竣工验收范围;(5)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拆旧复垦图斑数据;(6)不动产登记发证数据;(7)临时用地(手续未到期)数据;(8)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数据;(9)历年卫片执法图斑;(10)永久基本农田数据;(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12)城乡(村庄)规划数据;(13)生态保护红线。 1.4 其他数据:(1)历年土地利用数据和遥感影像;(2)城镇地籍数据;(3)基础地形图数据等相关数据;(4)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类型数据。 2.摸排图斑提取: 参考国家、省级下发的“底图”,叠加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提取形成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础底图”。按照全面摸清 2013 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审批数据,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以及我县掌握的已批准的增减挂钩项目数据以及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数据等资料(其中产业用地须是验收合格的数据),与国家、省级提供的底图数据进行叠加分析, 剔除合法、补充违法,完善旺苍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 3.开展图斑摸排: 按照上级文件和技术要求,对全县线索图斑开展图斑分析。 非问题图斑,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并上传系统;问题图斑,开展摸排工作,采集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使用情况、土地来源、土地管理、土地违法、土地处罚等信息填报摸排《信息采集表》,同时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 作业员利用数据采集终端,将相关信息在信息填报平台中进行填报、提报、审核、复核,分类登记造册,准确定性,形成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 4.补充摸排 按照部、省最新要求开展补充摸排工作,对照国家下发的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补充摸排,对原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2.《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3.《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办函〔2022〕143号); 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 7.《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 8.《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9.《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协调机制办发〔2020〕1 号); 10.《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函〔2020〕10号); 11.《四川省厅自然资源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43号); 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最新的根据最新要求为准。 2,4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开华(采购人代表)、张晓莉、杨明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的1.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广元市辖区内主要商业银行均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贷款需求的可与我县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0839-*******

农业银行:0839-*******

旺苍农商银行:0839-*******

贵商银行:0839-*******

邮储银行:0839-*******

绵商银行:083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街西凤巷104号

联系方式:18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广旺幸福小区1区正大门前20米

联系方式: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9*****836

四川鑫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乱占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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