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站罩棚工程专业分包中标结果
综合能源站罩棚工程专业分包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涡阳县综合能源站项目罩棚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3LXCJ041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通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零壹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元整(¥******.22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新阳路275号
公告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
评审委员会名单:相才化、周娟、王瑞瑞
采购人:安徽涡河建工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A座911室
联系人:席工
电话:155*****10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8-*******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监督举报方式: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涡阳国投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0558-*******。
特此公告。
安徽涡河建工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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