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绿城浙凡置业滨河鸣翠府一期项目油烟净化设备供货安装合同
宁波绿城浙凡置业滨河鸣翠府一期项目油烟净化设备供货安装合同
一、招标主体:宁波绿城浙凡置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宁波滨河鸣翠项目商业油烟净化设备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
三、区域范围:浙江区域
四、投标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油烟净化设备企业,且具备三年及以上生产制造、施工及服务经验;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有在浙江省 地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
4、生产制造、施工及服务能覆盖招标需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6、承接过浙江省内含油烟净化设备供货安装合同不少于3个;
7、在油烟净化设备行业有较强的知名度,销售、售后服务网络能够覆盖全国,并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8、产品及服务或其他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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