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若应答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或代开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须具备站址资源所有权或租赁权: (1)若应答人是站址资源所有权人: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确保租赁权来源合法性且非违章建筑。 (2)若应答人是站址资源租赁权人:提供能证明应答人是租赁权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权人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赁期范围内。 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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