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徽水河沙胜段生态补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徽水河沙胜段生态补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JDXQTJY202*****01001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徽水河沙胜段生态补偿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大浮镇漆塘北村1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徽水河沙胜段生态补偿项目 服务范围:1. 增殖放流;2. 拦水坝生态影响评估及拆除示范; 服务要求: 1.计划于护岸河段、拦水坝拆除河段放流主要保护对象中华鳖3000只/年、代表物种光唇鱼3万尾/年。 2. 针对保护区核心区进行拦水坝生态影响评估,根据拆除评估结果拆除1-2处无防洪、灌溉等民生需求的拦水坝,实施栖息地修复,并进行效果评估。 服务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秀兰、董学军、周瑞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新桥路22号、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102-202,联系电话:153*****050、138*****6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新桥路22号
联系方式:15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102-202
联系电话:13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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