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大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大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大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以西临泉路以北合肥新闻中心综合办公楼及会议展览中心一楼103室
中标金额:/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大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大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基本伙食,要达到色、香、味、型俱全,科学营养均衡,符合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营养规律。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完成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 服务时间:1+1年,(具体经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延期开业经营期限相应顺延)。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卫、马兵兵、陈贤超、李晓艳、胡宏伟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传媒大厦19楼,联系电话:136*****736。
5.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大寺集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方式:177*****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合肥信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传媒大厦19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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