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红星智慧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 1(项) | ¥880,000.00 | ¥880,000.00 | (一)服务内容: 深入国测区域的小区院落、文化场馆、公园、学校、景区景点等阵地,围绕喜迎大运、节日新风、文明实践阵地开放日等主题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不少于100场,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服务要求: 1、深入国测区域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不少于100场;辐射社区不少于1000个;招募注册志愿者不少于*****名; 2、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磋商方案为供应商及其策划人员的原创。供应商成交后应继续深化优化方案直到符合采购人要求。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各项工作具体实施前需将工作方案、文字稿件、图像内容等报采购人处,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若有修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 3、供应商需维护项目各环节活动现场安全,在活动现场配备安保人员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并做好公共应急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供应商承诺合同履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供应商服务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影像、图片、文字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期限为永久,地区为无限,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底稿。 6、活动结束后,供应商需及时将活动开展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高清影像、高清图片等资料)进行有条理的归纳和整理,影像资料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剪辑制作,资料需统一移交给采购人。 |
合同金额: 8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8月15日
2023年08月15日
合同附件:
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合同(1).pdf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08月15日
标签: 创建入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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