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和田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13: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社、张雪梅、李卓
总成交金额 ¥6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子扬
项目联系电话 130*****779
采购单位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和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绍156*****91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子扬130*****779

一、项目编号:XCSDHT【2023】-015(招标文件编号:XCSD【2023】-15)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永安路8号玉泉大厦4楼

中标(成交)金额:6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癌症医疗保险及医疗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以投保时的责任限额为准。
团体医疗保险:以投保时的责任限额为准。
癌症医疗保险:以投保时的责任限额为准。
医疗保险:以投保时的责任限额为准。
1、索赔约定
(1)设置专职服务团队
乙方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统一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
服务团队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具体经办公司核赔负责人、案件理赔具体经办人员。
上述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全国通赔服务
乙方须具备“全国通赔”的理赔服务平台,能购为保险人员异地出险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即甲方可选择在承保出单地或事故发生地向乙方提出索赔申请,乙方可满足甲方在当地接收索赔资料及划付赔款的服务要求。
(3)出险报案
保险人员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拨打保险人提供的报案电话XXX进行报案,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48小时。
(4)现场查勘
对于需乙方查勘定损的案件,乙方承诺:市区内的,甲方报案后乙方查勘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省内非市区内的,甲方报案后乙方查勘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超过承诺时间仍未到达现场的,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损金额。
(5)核定损失定损时效
①对于人员伤损情况:
人民币超过15,000元且小于50,00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50,000元且小于100,00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100,000元且小于200,000元的赔案~10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200,000元的赔案~15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②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保险事故:
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距事发地较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伤者病情稳定后可以转送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当伤者病情严重,预计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乙方应按照“预付赔款特别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在治疗结束后,统一定损赔付;
③超过承诺时间乙方相关人员仍未完成的,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损金额。
乙方未能按照上述承诺时效完成查勘定损工作的,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罚,扣罚标准定性为一般性违约行为。
(6)时效要求
自收讫齐全的索赔资料后,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①人民币小于15,00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划付;
②人民币超过15,000元且小于100,000元的赔案~10个工作日划付;
③人民币超过100,000元且小于200,000元的赔案~15个工作日划付;
④人民币超过200,000元的赔案~20个工作日划付;
⑤预付赔款的划付时效为5个工作日内。
乙方未能按照承诺时效完成赔款划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发生的一切违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一年 1、索赔约定
(1)设置专职服务团队
乙方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统一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
服务团队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具体经办公司核赔负责人、案件理赔具体经办人员。
上述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全国通赔服务
乙方须具备“全国通赔”的理赔服务平台,能购为保险人员异地出险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即甲方可选择在承保出单地或事故发生地向乙方提出索赔申请,乙方可满足甲方在当地接收索赔资料及划付赔款的服务要求。
(3)出险报案
保险人员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拨打保险人提供的报案电话XXX进行报案,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48小时。
(4)现场查勘
对于需乙方查勘定损的案件,乙方承诺:市区内的,甲方报案后乙方查勘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省内非市区内的,甲方报案后乙方查勘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超过承诺时间仍未到达现场的,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损金额。
(5)核定损失定损时效
①对于人员伤损情况:
人民币超过15,000元且小于50,00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50,000元且小于100,00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100,000元且小于200,000元的赔案~10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人民币超过200,000元的赔案~15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工作。
②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保险事故:
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距事发地较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伤者病情稳定后可以转送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当伤者病情严重,预计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乙方应按照“预付赔款特别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在治疗结束后,统一定损赔付;
③超过承诺时间乙方相关人员仍未完成的,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损金额。
乙方未能按照上述承诺时效完成查勘定损工作的,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罚,扣罚标准定性为一般性违约行为。
(6)时效要求
自收讫齐全的索赔资料后,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①人民币小于15,00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划付;
②人民币超过15,000元且小于100,000元的赔案~10个工作日划付;
③人民币超过100,000元且小于200,000元的赔案~15个工作日划付;
④人民币超过200,000元的赔案~20个工作日划付;
⑤预付赔款的划付时效为5个工作日内。
乙方未能按照承诺时效完成赔款划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发生的一切违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社、张雪梅、李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所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5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和田市        

联系方式:许绍156*****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            

联系方式:王子扬13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扬

电 话:  130*****779

 

标签: 人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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