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G-F-******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上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录播、赶大集专区建设):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金桥林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5号院55号楼2层101室629 790,000.00元

合同包2(举办品牌活动、采集场馆信息、艺术普及资源建设):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嘉达鼎新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昆山市花桥镇商务大道99号3号楼404室 796,700.00元

合同包3(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710室 2,340,000.00元

合同包4(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777弄12号二楼A-27室 3,3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上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录播、赶大集专区建设):

服务类(北京金桥林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上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录播、赶大集专区建设 1. 实现6场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播,采集数字资源不少于1TB,年度总服务不少于100万人次。2.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赶大集专区建设,以促进艺术普及文创消费,开展本地赶大集专区建设与运营,举办区域性及地方性文采会活动,并同步到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平台。 开展直录播活动6场及赶大集专区建设(文采会及文创)文采会: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内区域性及地方性文采会活动,在内蒙古文化云平台展示,并同步到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平台( 即国家公共文化云“汇文采”板块) 。1、机构信息:供应方50家;需求方100家。2、产品信息:200个。文创: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本地赶大集专区建设与运营,重点推介文创产品,促进艺术普及文创消费。派驻1名专职工作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工作,完成赶大集、直播等相关工作。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 根据《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十四五”建设指南》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通知》等 790,000.00

合同包2(举办品牌活动、采集场馆信息、艺术普及资源建设):

服务类(嘉达鼎新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举办品牌活动、采集场馆信息、艺术普及资源建设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796,700.00

合同包3(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服务类(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提供合同签订起1年免费维护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340,000.00

合同包4(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服务类(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内19个脱贫县(团场)依托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提供的“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 原来已有平台的,可升级优化后继续使用,并与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深度对接),发布、更新当地动态、直播、活动、培训、场馆等全民艺术普及资源与服务,加大推广与人员培训力度,线上线下联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19个脱贫旗县包括: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林西县、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科尔沁右翼前旗 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 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3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国玲(采购人代表)、迟丹焱、高广璐、边少平、刘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上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录播、赶大集专区建设):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举办品牌活动、采集场馆信息、艺术普及资源建设):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4(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脱贫旗县文化馆提质增效):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97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8月16日


标签: 公共文化 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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