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北站交通枢纽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南关岭路以南,大连北站北广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莫王忠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201*****300***** | ********.******元 | (1)软件部分:2个月内完成需求确认;8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试运行、初验;12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2)硬件部分:4个月内设备到货;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网络试运行。(3)维保期:6年。 | 合格 | 无 | 91.2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莫王忠 | 秘浩 | 刘江 | ||||||||
注册资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证书编号 | 201*****300***** | 151*****065 | 314202111******00467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软件部分:2个月内完成需求确认;8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试运行、初验;12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2)硬件部分:4个月内设备到货;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网络试运行。(3)维保期:6年。 | (1)软件部分:2 个月内完成需求确认;8 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试运行、初验;12 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2)硬件部分:4 个月内设备到货;6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网络试运行。(3)维保期: 6 年。 | (1)软件部分:2个月内完成需求确认;8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试运行、初验;12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2)硬件部分:4个月内设备到货;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网络试运行。(3)维保期:6年。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无 | 无 | 无 | ||||||||
评审得分 | 91.22 | 90.8 | 89.2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1.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绍兴市区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建设项目(03 标:信息化实战中心软件升级项目) 2.诸暨市智慧水利建设项目(一期)软件采购 3.东山智慧水务系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安装服务总承包(二次) 4.运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5.漳州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项目(软件开发服务部分)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1.“理想海南·智慧环游岛”一期服务项目 2.昆明市智慧呈贡一期建设项目 3.COP15 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数据建设项目 4.青海智慧人大建设项目 5.文山州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1.辽宁省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大规模并行计算基础支撑平台服务项目 3.疫情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软件开发、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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