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及超市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及超市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及超市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 渝水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18:04
评审专家名单 /
总中标金额 ¥1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73*****227
采购单位 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1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137*****59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隔壁美宜佳楼上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女士 173*****227

一、项目编号:JXCH-2023-018 (招标文件编号:JXCH-2023-018)

二、项目名称: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及超市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祥富路92号一层A1、二层A1、A2及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3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及超市租赁项目 经营范围:中西餐制售、地方特色风味小吃制售、快餐制售和饮品制售等餐饮业务,严禁制售等,不得运营与餐饮无关其他商贸业态。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供应现有学生及老师早、中、晚用餐的制作,按时按质提供用餐,食堂用餐服务;
1、目前在校学生约1300 人,老师就餐人员为 90 人左右,为学生及教师提供安全健康的用餐,提供特色新菜(每日);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2、公务接待服务:中餐、晚餐随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接待用餐(达到具有特色新菜、菜品花样满足对外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以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接待用餐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具体事项由甲方和中标人协商)。
3、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教师用餐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4、成交供应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转租、转包。
5、原材料的供货必须是正规渠道(调味品标签标识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原料原产国、加工工艺等内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6、经营供餐时,售卖食品等必须明码标价,菜量、数量必须建立台账并接受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7、特色品种:学生用餐以营养餐为主,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具有公益性,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保证每餐备有“免费汤”,每餐提供不少于3个1.5元菜品,其他菜品价格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全部公示,相同菜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新余市区同类中学,中档菜(每份售价不高于4元)不少于 4 种,高档菜(每份售价不高于6元)不少于2 种,菜品份量每份不低于125克,花比例素比例不得低于 3:7;每天肉类成本金额不低于当天营业额的10%。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涨价。以上要求未做到罚款 1000元/条。
7.1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保证荤素、营养合理搭配。做到质高、量足,每餐保证饭热、菜热、汤热。例汤、加饭免费。
7.2学校委派学校相关部门对食堂的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环境卫生、生产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售卖价格必须要做到“明码标价”,未进行“明码标价”或单个菜品高于新余市区同类学校的一经查实罚款 500元/次。单份菜品重量低于125g 被师生投诉一经查实罚款500元/次,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管理和监督。
8、为确保正常办学秩序,成交供应商经营范围仅限日常生活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带外包装的食品、水果及现榨类果汁饮品。未经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同意严禁使用其他设备加工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香烟、酒及酒类饮品、赌博用品、发射枪具、管制刀具及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品。
9、成交供应商要严把商品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所售商品质量可靠;要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所售食品营养、味美、安全。若因商品或食品质量引起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10、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管理制度,严格按学校规定营业时间及经营范围经营,服从学校监管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中止其承包经营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经营范围:中西餐制售、地方特色风味小吃制售、快餐制售和饮品制售等餐饮业务,严禁制售等,不得运营与餐饮无关其他商贸业态。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供应现有学生及老师早、中、晚用餐的制作,按时按质提供用餐,食堂用餐服务;
1、目前在校学生约1300 人,老师就餐人员为 90 人左右,为学生及教师提供安全健康的用餐,提供特色新菜(每日);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2、公务接待服务:中餐、晚餐随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接待用餐(达到具有特色新菜、菜品花样满足对外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以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接待用餐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具体事项由甲方和中标人协商)。
3、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教师用餐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4、成交供应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转租、转包。
5、原材料的供货必须是正规渠道(调味品标签标识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原料原产国、加工工艺等内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6、经营供餐时,售卖食品等必须明码标价,菜量、数量必须建立台账并接受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7、特色品种:学生用餐以营养餐为主,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具有公益性,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保证每餐备有“免费汤”,每餐提供不少于3个1.5元菜品,其他菜品价格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全部公示,相同菜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新余市区同类中学,中档菜(每份售价不高于4元)不少于 4 种,高档菜(每份售价不高于6元)不少于2 种,菜品份量每份不低于125克,花比例素比例不得低于 3:7;每天肉类成本金额不低于当天营业额的10%。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涨价。以上要求未做到罚款 1000元/条。
7.1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保证荤素、营养合理搭配。做到质高、量足,每餐保证饭热、菜热、汤热。例汤、加饭免费。
7.2学校委派学校相关部门对食堂的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环境卫生、生产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售卖价格必须要做到“明码标价”,未进行“明码标价”或单个菜品高于新余市区同类学校的一经查实罚款 500元/次。单份菜品重量低于125g 被师生投诉一经查实罚款500元/次,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管理和监督。
8、为确保正常办学秩序,成交供应商经营范围仅限日常生活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带外包装的食品、水果及现榨类果汁饮品。未经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同意严禁使用其他设备加工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香烟、酒及酒类饮品、赌博用品、发射枪具、管制刀具及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品。
9、成交供应商要严把商品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所售商品质量可靠;要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所售食品营养、味美、安全。若因商品或食品质量引起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10、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管理制度,严格按学校规定营业时间及经营范围经营,服从学校监管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中止其承包经营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1+2”年,即1年试经营,考核合格再续签2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3年*1.2%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渝水第二中学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160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7*****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隔壁美宜佳楼上4楼            

联系方式:梁女士 173*****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173*****2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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