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名园”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工程中标公示

“省府名园”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工程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远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省府名园”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工程(入场登记号:JSYSJ****************)已于2015年 11月20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中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中标价(万元):323.5894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张小花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筑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中标价(万元):343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刘建德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筑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人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

中标价(万元):310.0015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张翼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筑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11月2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云岩区招标办(地址:云岩区毓秀路48号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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