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第一医院检验科第三方外送检测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南平市第一医院检验科第三方外送检测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南平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7号
联系方式:059*****573
供应商(乙方):南平博瑞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新东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1号楼C栋
联系方式:139*****08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检验科第三方外送检测服务 | 1(批) | ¥1,485,000.00 | ¥1,485,000.00 | 1、投标人周一至周六(节假日另行约定)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到采购人处接收检检标本,投标人必须保证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 2、标本运输途中需要冷链和GPS定位。标本在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标本检验质量出现影响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投标人具备合格的冷链运输车辆。 4、投标人需要有完善的危急值处理流程。 5、 检验报告的格式需要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 6、为确保检测试剂的质量,投标人保存试剂的冷藏库和冷冻库具备合格的校验报告。 7、投标人需要对采购人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结果承担责任。 8、采购人提出对结果异议时,投标人应进行复查,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遇到医疗纠纷时,投标人应当有合理的解决方案。 10、除了LIS对接以外,投标人还需提供丰富的报告单查询路径,且能够提供患者的远程报告查询方式。 11、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安全性,投标人需要与采购人的LIS系统进行安全有效的对接,对接费用已经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应该具备《可传染性人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12、所有送检项目需要的耗材全部由投标人提供,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时间,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复核。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需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对标本进行处理,若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处理标本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人在合同期内,物价部门价格下调,均需按照采购人最新的收费价格,执行中标折扣。 16、投标人与采购人的对账,双方对账结果出现出入的情况下,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不以自身信息系统为准,应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结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 17、采购人现行送检项目后期存在自行回收检测可能,随着检验项目范围的扩大,也可能新增检验项目,所有均按照此次中标价格执行且外送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决定。 18、投标人检测使用的医疗设备和检测试剂等为合格产品,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投标人对采购人送检标本的患者信息保密,若因投标人对信息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金额: 1,4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9日至2026年07月18日
履约地点:南平市第一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7月20日
2023年08月17日
合同附件:
南平市第一医院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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