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2023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三次第5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2023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三次第5包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2023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228工业
区12栋厂房101第一至第五层
成交金额: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汽车底盘驱动实训系统、新能源汽车底盘驱动实训系 统吊装运输(三楼)费用、新能源一体化集成拆装工具、DSG 自动变速器检测诊断教学实训系统、移动式视频管理系统 、传屏显示器及附件、专家论证费 品牌:风向标、风向标、风向标、风向标、海康威视、小米、风向标 规格型号:XXH-050、定制、FXB-2023H 、FXB-B*****、MH-DTZ1321-Z5 、EA50 、定制 数量:2台、2台次、2台、2台、3套、4套、2人次 单价:******元/台、5000元/台次、*****元/台、*****元/台、*****元/套、2500元/套、2000元/人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成勇、张霁月、张道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共计95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联系方式: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
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二、项目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2023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228工业
区12栋厂房101第一至第五层
成交金额: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汽车底盘驱动实训系统、新能源汽车底盘驱动实训系 统吊装运输(三楼)费用、新能源一体化集成拆装工具、DSG 自动变速器检测诊断教学实训系统、移动式视频管理系统 、传屏显示器及附件、专家论证费 品牌:风向标、风向标、风向标、风向标、海康威视、小米、风向标 规格型号:XXH-050、定制、FXB-2023H 、FXB-B*****、MH-DTZ1321-Z5 、EA50 、定制 数量:2台、2台次、2台、2台、3套、4套、2人次 单价:******元/台、5000元/台次、*****元/台、*****元/台、*****元/套、2500元/套、2000元/人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成勇、张霁月、张道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共计95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联系方式: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
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签: 质量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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