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2、订单号:FWYJ421*****003*****
3、采购总预算金额:4.25(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4.15(万元)
5、采购单位: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6、联系人:殷世泰
7、联系电话:0715-*******
8、成交供应商:湖北新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3-08-17 16:06:22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开展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明细:1、大楼第五层,面积1200㎡的保洁服务。2、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防火防盗等。3、水电及设施的维护。4、重大疫情时的应急管理。完成甲方交办的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二)基本要求的约定1、乙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上岗。2、乙方必须根据具体实际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时,乙方必须对甲方交付的资料进行查验登记。3、乙方必须在本区内设置物业管理服务办公室(节假日及全天实行24小时有专人值班),对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和电话进行公示。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4、乙方所有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和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的服装材料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水电工用的维修工具、楼梯等;保安人员用的服装、器械、手电等:保洁人员用的清洁车、扫帚、拖把、抹布、坡圾袋、撮箕等)。(三)房屋及公用设施管理要求的约定1、乙方负责对道路、地面、楼面、墙面、楼梯间、通风道、供电供水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网络通讯设施设备和下水管道、沟池,停车场等进行管理和维护。2、每天对办公楼,楼梯通道以及门窗、玻璃等设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确保设备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服务响应说明:开展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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