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冠山庄项目现场整改结果的公示

关于高冠山庄项目现场整改结果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工作要求,现对高冠山庄项目问题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问题反馈情况

高冠山庄项目未批先建、乱搭乱建及占用河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系省委主要领导暗访发现问题。

调查核查情况

高冠山庄项目位于鄠邑区景区管理局紫阁峪村辖区,于1994年开始建设,1995年建成,建设主体为西安重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时任法人为齐权礼,占地面积5204.97㎡(约7.815亩)。2003年5月,刘加全以624万元竞拍获得高冠山庄全部财产及无形资产的冠名权,2003年12月户县人民政府核发房权证(户房权证草堂字第*****号),证载建筑面积4003.25㎡,2006年7月,户县人民政府为该山庄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户国用字〔2006〕786号)。2018年9月草堂镇政府向鄠邑区申请对该项目予以保留。2018年9月9日市第二排查督导组同意鄠邑区剔除项目台账,依照属地原则将高冠山庄移交鄠邑区景区管理局管理。2018年10月22日鄠邑区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办公室法务专班研判保留。

整改措施

按照2023年6月14日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会员会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第2次)要求,“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鄠邑区配合,按各自分工完成整改方案编制和销号工作。高新区管委会承担高冠山庄整治费用;鄠邑区政府实施高冠山庄拆除工作、清理垃圾及覆土植绿等整治工作”。

验收情况

2023年6月9日,西安市鄠邑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和高冠山庄项目持有人签订《补偿协议》;2023年6月15日,高新区管委会向鄠邑区人民政府拨付高冠山庄有关款项624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由鄠邑区人民政府组织对高冠山庄进行拆除、清理垃圾及覆土植绿工作。

2023年8月17日,由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组成问题整改现场验收组,经现场验收,整改情况符合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内受访接待部门: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公示受访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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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冠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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