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结果公示-城区寄宿制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结果公示-城区寄宿制

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了《宁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议》,会议由县发改局主持,参会人员共22名,其中:听证代表10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及县教体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会议由县教体科局作了情况汇报,参会代表作了相关发言,听证会议同意调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政府定价相关程序,现将听证内容公示如下:

宁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前后对照表

学校

学校类别

现行标准

(元/生/期)

现行每节标准(元/节/生)

拟调整后标准

(元/生/期)

拟调整后每节标准(元/节/生)

三所初中

城区寄宿制

800

0.94

900

1.06

城区小学

寄宿生或按寄宿晚辅管理的

600

0.9

700

1.1

非寄宿生

600

1.26

600

1.26

宁远镇上村、码口、梓油小学

200

0.56

400

1.12

区乡小学

中心校寄宿生(含李子坪小学)

400

0.8

600

1.2

中心校非寄宿生

200

0.64

400

1.28

村小(教学点)

150

0.66

300

1.32

公示期8月18日至8月22日

联系电话:0834-*******

标签: 课后服务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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