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中标公示
濉溪县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中标公示
濉溪县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 HBYL-*****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9日
开标日期:2023年8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街道129号金保中心2001/2002/2009/2010/2011
中标金额:12.5万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赵毓、张梅、李海涛
招标人名称:濉溪县水务局
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61-*******
招标机构名称:淮北市誉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家天下小区A区208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3*****375
公告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淮北市誉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家天下A区208号,联系电话:133*****37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2023年 8月17日
招标
|
淮北市誉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