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
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
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HFB********
二、项目名称: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G区二楼202室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 施工范围:市农科院木南试验基地围栏工程三期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建设内容包括737m的镀锌钢栏杆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
联系方式:189*****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 工
电 话:0564-*******
六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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