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1-52-2023-0349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1-52-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0〕148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含山县龙亢水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龙亢大厦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禹瑶 138*****3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学山 137*****1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8/17 9:0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配合项目土建工序进行设备安装,1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学山;137*****19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交时间:2023-08-18 10:52:54
办理时间:0天1小时4分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1-52-2023-0349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新建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工艺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1-52-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0〕148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含山县龙亢水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龙亢大厦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禹瑶 138*****3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学山 137*****1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8/17 9:0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配合项目土建工序进行设备安装,1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学山;137*****19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交时间:2023-08-18 10:52:54
办理时间:0天1小时4分
标签: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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