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LM[CS]********

二、项目名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祥安北大街1377号欧美亚阳光家园BH31号楼1层5号 31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服务类(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对29家企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对29家企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我单位按要求将废气VOCs项目以清单的形式逐一列表说明现有监测能力、所用主要仪器设备、采样方法、分析方法等是否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并提供分析测试仪器购置发票和仪器检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三章、 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 签订合同后2个月之内完成 1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之内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数据检测 报告(原件)及原始记录(复印件)报送至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由佳木斯市 生态环境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定》(试行)进行数据质量验收 31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茂华、韩骥、步金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金额为预算金额1.5%。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供应商须将代理服务费考虑到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5.00 25.00 9.52 99.52 1 1
黑龙江众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9.00 25.00 9.47 93.47 2 2
黑龙江中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9.00 23.00 10.00 92.00 3 3
黑龙江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9.00 16.00 9.48 84.48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安路6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新江桥街79号三棵小区12栋3单元副1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51-********

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固定污染源 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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