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具备相应技术专业能力1

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具备相应技术专业能力1

关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评价)选取中介服务的公告
公告号:*********

根据《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选取中介服务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
三、项目地址:北白象镇茗西社区沙洪路、南屏社区白鹭屿山东侧、才头社区王家店村
四、项目基本情况: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白鹭屿山东侧及王家店村三处临时垃圾堆放点分别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村庄、白鹭屿山东侧农田旁及王家店村,总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乐清市北白象镇沙洪路临时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 4916 平方米,垃圾填埋最早时间可追溯至1980年前,填埋时间约20年,现阶段仍存在零星垃圾倾倒现象;乐清市北白象镇白鹭屿山东侧临时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1702平方米,填埋时间约为 2001 年至 2013 年,填埋时间约14年;乐清市北白象镇王家店村临时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9340平方米,填埋时间为2016年至2023年,填埋时间约7年。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398万元。拟采用垃圾开挖+筛分+腐殖土综合处置+轻质物焚烧处置+金属回收+渣砾消纳等综合利用的处理工艺对垃圾堆放点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处理。通过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开挖、筛分和组分的综合利用,控制二次污染,实现垃圾污染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垃圾堆放点场界(填埋垃圾与原状土交界处)需要全面消除污染,清理至场地原状土,并为后期的地块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做好基础工作。临时垃圾堆放点内所有的污染物(腐殖土、渣砾、塑料、金属、渗滤液等)全部实现无害化治理或资源化利用;临时垃圾堆放点场界需要全面消除污染,垃圾全部分类处理或消纳,本场地无垃圾残留。
五、中介服务内容:1.全过程负责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在施工准备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本次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结算审核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3.监理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因工程规模、工期延后等因素增加监理费用;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方的正常工作量相较合同约定明显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根据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6.负责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按环境监理的要求整理档案资料;7.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总监1名(须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监理员1名。要求监理人员到场率每月均不少于22天,总监少一天处违约金1000元,专监少一天处违约金500元,监理员少一天处违约金300元;8.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对接项目事宜并签署服务合同;9.若合同执行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未达到80%以上;其它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未达到90%以上要求,除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员,或者直接终止监理合同;10.本项目无需押监理证,如日后需监理单位押证,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六、报名要求:同时具备具备相应技术专业能力1-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评价(各中介机构在业主的最高限价内公开竞价,最高限价为******元,服务时限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约3个月),直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七、合同付款条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后,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款。。
八、报价方式:北白象镇人民政府采用一次平均竞价方式,其中信用分占比15%(具体竞价规则请看竞价需知)。
九、中介机构通过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https://zwfwj-zjzx.wenzhou.gov.cn:8001/)“我要竞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
十、报价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时开始报价,2023年08月18日12时报价截止。
十一、平台咨询电话:0577-********; 平台投诉电话:0577-********
八、报名方式:中介机构统一到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表格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https://zwfwj-zjzx.wenzhou.gov.cn:8001/)下载。
九、实施公开选取时间和地点:在组织公开选取。逾期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平台咨询电话:0577-******** 平台投诉电话:057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项,以业主单位解释为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项,以业主单位解释为准。
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2023年0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垃圾堆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