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闵协示字(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闵行区华漕镇MHP0-1403单元66-01地块部分地下空间和园堂路部分地下空间(纪翟路站(暂名)地下连通道) 地块位置 东至66-01地块、南至66-02地块,西至65-01地块,北至用地边线(近纪宏路)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11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28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用地 0.11
受让单位 上海虹桥前湾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一)规划方面要求1、在轨道交通13号线纪翟路站(暂名)与66-01地块间增加地下步行连通道,连接轨道交通站点和66-02地块,层数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不大于12米。2、在66-01地块设置人行出入口。3、园堂路地下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过10m;66-01地块内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过13m。(二)交通方面要求1、地下连通道的功能及交通组织、结构标高等应征询地下管线单位及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影响管线的敷设及道路的建设。地下通道的实施结合园堂路的建设时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通道建成后由受让人牵头落实后续通道管养工作。2、应保证地下人行通道净空高度2.5米以上。(三)绿化方面要求本项目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新建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开发相关控制指标规定》(沪绿容〔2010〕8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连通道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66-01地块规划公共绿地总面积的30%;用于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标高1.0米以下,确保顶板上覆土厚度不低于1.5米。(四)物业自持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地下连通道用地。(五)地下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141.60 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866.3平方米、地下二层275.3平方米。

二、公示期:2023年08月18日2023年08月22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闵行区秀文路6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子邮件: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18日
,上海市,闵行区,上海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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