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47-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西北区)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浏阳市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西北区)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15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伍仟玖佰壹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浏阳市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西北区)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服务范围:浏阳市集里街道、淳口镇、蕉溪镇、永安镇、北盛镇、洞阳镇、沙市镇、社港镇、龙伏镇、柏加镇、葛家镇、枨冲镇、镇头镇、普迹镇、官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序号 | 计划年限 | 项目类别 | 建设规模 | 备注 | 1 | 2022年 | 长沙市安防工程项目 | 77.8公里 | 检测2022年计划项目,检测服务费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支付 | 2 | 2022年 | 长沙市公路项目 | 216.2公里 | 检测2022年计划项目,检测服务费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支付 | 3 | 2023年 | 湖南省公路项目 | 64.69公里 | 建设规模以实际计划为准,检测服务费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 | 4 | 2023年 | 湖南省安防工程项目 | 107.8公里 | 建设规模以实际计划为准,检测服务费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 | 5 | 2023年 | 省、市危桥改建项目(拆除重建类) | 5座 | 项目计划尚未上报,预计:中桥2座、小桥3座。检测服务费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 | 6 | 2023年 | 长沙市新升国省干道(含重要经济干线)提质改造项目 | 9公里 | 建设规模以实际计划为准,检测服务费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 | 金额明细:据实结算。结算价=检测服务工作量*湘价服【2012】171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1-15%)。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21 —— 2024-08-2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单个项目开工前,应编制相应项目的交工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2)单个项目开工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安全交底。 (3)应独立承担本项目交工质量检测工作。 (4)交工质量检测工作: 组织项目的交工质量检测工作,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17)和《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的要求对项目的路基、基层、面层和交安设施进行交工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 (5)工程实体检测:实测项目均应在分部工程交工验收前完成检测。 1)新建公路的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需检测宽度、压实度、弯沉、边坡项目,其他加宽、提质改造公路的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的检测项目,在实施时由甲方临时确定。 2)工程实体检测项目、方法和频率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执行,单个项目甲方可依据施工监督情况提高检测频率,现场检测和报告编制时以甲方要求的参数和频率为准。 (6)外观检查: 1)基本要求:乙方负责在交工验收前按鉴定办法的要求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 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组织验收。 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对桥梁、隧道、重点支挡工程、高边坡等涉及安全运营的重要工程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2)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17)和《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评分。 (7)乙方完成交工质量检测工作后,应编制土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对工程质量做出合理正确的评价,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其提供的试验检测资料要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8)检测报告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项目起讫点、开工及交工时间、建设规模【等级、长度、宽度(车道数)、设计车速、荷载等级】、投资额、桥隧比等。 2)交工质量检测依据。 3)工程验收工作组织情况:检测机构的资质、有关业绩、市场信用等级及本项目检测人员等情况,包括人员的组织安排及岗位分工;对应于各检测项目所配备的仪器设备情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用途),以及驻地设施的配置;检测验收工作实施流程、时间安排等。 4)现场检测的内容、方法、频率及结果:主要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检测里程桩号及位置、检测时间及检测点数统计汇总等。如作对比试验,应附相关报告。 5)相关检测结果汇总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汇总表及整个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汇总表。 6)乙方提交检测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乙方应在六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上报甲方,并附相关原始资料。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所有资料、报告均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内容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检测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交工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甲方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交工质量检测工作。 2)乙方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达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检查项目及频率要求,并为甲方对上述材料、设备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整。 3)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4)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提交交工验收检测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和各项目建设单位 付款方式:按检测进度进行支付。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支付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检测报告提交后,每半年按实支付已完成检测项目计量费用;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的:乙方与各建设单位签订单向合同之日起,检测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按实支付对应检测项目计量费用。 据实结算。结算价=检测服务工作量*湘价服【2012】171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1-15%)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731*****331069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以“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为质量方针,为甲方及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数据、真实客观的工程质量评价及高质量的服务; (2)乙方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从事的检测试验工作,不应受任何行政、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干预; (3)乙方检测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检测、规范服务、严守法纪、遵规守制。如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当日检测试验结果在检测试验、数据整理分析完毕后,乙方应当天以电子版形式向甲方报告。如遇检测试验结果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乙方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做到检测试验结果及时、有效性; (2)检测试验成果不得出现结论性的差错,其他差错率低于1%; (3)坚持检测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真实、科学、可靠; (4)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资料保密原则,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进行检测服务。 6.2乙方责任: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费用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担保费、律师费、主张权利产生的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服务内容 (1)常规检测项目 1)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新建公路)、排水工程、小桥、涵洞、支挡工程。 2)路面工程:路面基层、面层。 3)桥梁工程: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系。 4)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防护栏。 (2)特殊检测项目 1)根据上级要求和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可能组织日常综合监督抽检,具体以甲方下发的检查方案为准。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相关仲裁检测。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能将因工作需要进行第三方监督抽检,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检测工作。 (3)服务规范 1)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2)工程实体检测项目、方法和频率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和《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要求 1)乙方应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按要求配备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设备等,在其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乙方须达到《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和《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的有关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并为甲方对上述材料、设备和质量检测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其提供的试验检测资料要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另行委托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甲方或乙方均可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11.2 工程实体检测项目、方法和频率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和《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的项目计划暂时还未确定,实际数量以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11.3 本项目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总采购合同协议书,省市计划下达后,甲方将出具委托函给乙方,由乙方与各建设单位另行签订单项合同协议。 11.4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应满足湖南省交通质监局有关硬性规定要求。 11.5 本项目各建设点较分散,遍布于浏阳市各乡镇、街道,开工时间不一,工期不一,检测任务量不一,无论单次外业作业量多少,乙方都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进度安排。 11.6 服务履行期限具体以项目完工情况为准。 11.7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检测技术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技术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 | 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村盛世东方大院第6-33栋1层104号房 | |